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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木界長久以來奉行的工程制度面臨考驗
責任大、報酬少
監造人員長久以來,承受十分重大的責任,品質、進度、勞安衛...等。
工地大小事情,出了事,上頭第一個就問監造:「發生什麼事情?」
但是,監造人員在較大的工程(千萬等級),往往只有一兩個人常駐工地,
許多百萬級的工程,監造甚至只能抽空到工地(數天到一次工地)。
而工地現場千頭萬緒,有太多要查驗的鋼筋、材料、品管文件、工程查核、業主與民眾其他要求...,
工作負擔真的不輕,但是在公共工程低價競標的情況下,
這種責任大、報酬相對少的情況,也就逐漸形成了一種平衡。
因為人少,無法專業分工,大家都只是因循苟且。
不論公部門的工程主辦,現場的監造人員,有太多非技術面的雜務羈絆著,
外界(人民)高舉的行政效率的大旗,大量限縮工程人員的編制與預算,
公部門最多也只能出一個工程主辦(頂多加個協辦),應付著營造廠數個領域的專業人才。
面對數個專業領域,工程主辦與監造真的懂那些東西嗎?
這次的新生高架橋事件的接著劑FIX-4,傳出在國外被驗出有問題,
台灣的公部門與委外監造人員沒人知道,任憑民意代表宰割。
我這邊有幾個問題。
1.為何民代知道,工程人員不知道?
2.如果這件事發生在你的工程裡,不知你如何解決?
3.以後要如何防範或者面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