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先進好~
小弟我在某基層單位擔任承辦(新手)..目前遇到一個狀況~
以下我簡述工程狀況:
承包商於得標後一直很積極的想進行工程(因為限期),但監造單位卻一直退回送審材料(退個2-3次才通過)...導致承包商施作緩慢,延誤工程進度,經過幾次私下溝通..還是無法達到共識...而且每次去會勘都沒看到監造人影(連實驗.灌漿都沒出現)..搞的我好像變監造...

但是承包商施工期間也沒有發文反應..僅只有電話聯繫...眼看工期將至..承包商急的跳腳,已有罰錢打算....
就上述情形..請教各位先進..
1.對於監造單位情形,業主可以提出哪些懲處或連帶責任...
2.對於承包廠商除了罰款以外,還有哪些方向可以進行...
當然...最不希望看到3方皆輸的局面...

請各問先進不吝指教~~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