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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託規劃設計監造服務結果超過預算

文章發表於 : 2010 2月 07 (週日) 3:20 pm
#0 由 aelf
如果建築師 說依據 需求說明書有的工項內容
算出來的 預算超過當初我們單位自己抓的預算 工期也超出我們單位的估計
現在長官 說 要承辦單位 請建築師提供資料 要報上級增加經費?
可是這樣不是有 圖利廠商的問題?
ps.使用的是 建造費用百分比法... 所以個人覺得可能...有圖利問題?
ps.如果當初使用的不是百分比法 是實際價格 建造費用增加 也不會增加其服務費用..就沒圖利問題?


我的想法是 刪減項目 部分不重要的就刪除不做 可是......長官的想法是不願減少工項...

不知道有沒有先進可以指導....怎嚜做才比較合理...

文章發表於 : 2010 2月 07 (週日) 7:58 pm
#1 由 s7340506
當初工程契約是否有訂增減經費數量上限有多少?(常見為10%)若有訂不要超過經費數量上限,否則會害死自己,必須重新簽呈增加工作量,重新訂立契約價金,難免有圖利廠商之嫌? (XD)

廠商(建築師)未能反應契約後續工作,應對廠商追究責任,重罰懲處責任。 (GOODJOB)

文章發表於 : 2010 2月 08 (週一) 12:24 pm
#2 由 ewb2
如果當初的招標文件,沒有載明後續擴充的規定,
那工程經費的增加就會造成建造費用增加,進而影響建築師的服務費用,
這涉及契約變更的問題要先解決。
所以刪減項目應該是比較簡單的作法。

如果長官以工程的整體效益考量硬要增加經費的話,
看是不是可以協議建築師同意不論結算建造費用增加多少,
都還是以原契約所估預算金額部分的發包執行情形來決定服務費用上限,
先辦技服案的契約變更,再處理後續問題。

文章發表於 : 2010 2月 08 (週一) 9:49 pm
#3 由 CCPAUL
我想這個案子是否還在規劃設計階段,結果建築師估計的金額超過預算,
一、先把一些大量的工項拿出來檢討,砍掉一些錢。
二、問問看還有沒有辦法再增加預算(先問問會計單位),寫簽呈上去簽准。
三、其實你們長官的想法是正確的,不重要的先不做,那以後要做還是得發包施作,而且若總金額會超過合計金額,則會計審計單位將認為是規避採購法。

Re: 委託規劃設計監造服務結果超過預算

文章發表於 : 2010 2月 15 (週一) 1:11 am
#4 由 jjq519
aelf 寫:如果建築師 說依據 需求說明書有的工項內容
算出來的 預算超過當初我們單位自己抓的預算 工期也超出我們單位的估計
現在長官 說 要承辦單位 請建築師提供資料 要報上級增加經費?
可是這樣不是有 圖利廠商的問題?
ps.使用的是 建造費用百分比法... 所以個人覺得可能...有圖利問題?
ps.如果當初使用的不是百分比法 是實際價格 建造費用增加 也不會增加其服務費用..就沒圖利問題?


我的想法是 刪減項目 部分不重要的就刪除不做 可是......長官的想法是不願減少工項...

不知道有沒有先進可以指導....怎嚜做才比較合理...

不知道這案子細部設計完了沒

如果只是規畫階段 算是建築師事務所提出問題 表示業主需求書有誤 實際經費跟工期超過
預期 那要增加經費或修正需求書內容 要由業主決定

如果建築師細部設計完了 跟業主報告 預算1億 設計出1億兩千萬的東西
老天 業主那來的2千萬?
建築師連基本的經費問題都無法拿捏?
那2千萬怎麼辦? 向上級要? 上級單位說 我給你1億 2千萬就你自籌吧

減項發包? 把冷氣 景觀 家俱 裝修拿掉發包
等有錢才再發包 什麼時後有錢你知道嗎 房子蓋完了 都還沒有錢把拿掉的東西補回來
怎麼辦??

先說明一下是那種情行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