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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助~有關10萬元以下之採購~~

發表於 :
2010 4月 29 (週四) 11:07 pm
#0 由 小小小技士~
請教各位前輩:
根據政府採購法規定.....10萬元以下之採購.....機關首長有逕洽廠商之權利.......
但是小弟這邊的新上任的老闆.....不想使用這個權力...小弟只好四處訪價...但老闆卻又有意無意的想指定誰做..可是都不在公文上簽.....這該如何是好呢???有啥方法能解決呢????省得訪了半天的價...卻是在做白工.....

希望各位前輩不吝指教~

發表於 :
2010 4月 30 (週五) 8:02 am
#1 由 HauLin
妳的老闆是哪一個阿...是單位主管..還是發包中心的主管ㄋ...
除非你的老闆是發包中心的老闆..因為你初期會勘...是評估是不是自己能不能抓數量..
如果超出範圍的話...通常會找總務那邊ㄉ人..詢問要找那一家廠商去會勘..
這樣抓出來得價錢~~之後總務才會跟對方合作...
要不然妳隨便找一家廠商去..結果總務那邊ㄉ人找其他家ㄉ來議價..不是很那個ㄇ..
所以你要問一下單位的前輩囉..

發表於 :
2010 4月 30 (週五) 8:25 am
#2 由 gemini0619
是要採購什麼呢?
你可以考慮使用臺灣銀行的共同供應採購
詳情請自己上臺灣銀行的網站看囉
可以節省很多人力喔

發表於 :
2010 4月 30 (週五) 1:30 pm
#3 由 ewb2
中華民國的爛公務機關又在本網站現形一次了,
你的機關首長如果是事務官的話,
我建議你蒐集證據向政風等有關單位檢舉,
如果是民選的首長,
可能比較不在乎政風單位的調查,
那建議你還是做應該做的事,
就照老闆的要求,把未達10萬元的案子,
比照採公開取得3家以上廠商報價單的方式來處理,
報價後直接上簽擬發包予報價最低廠商,
這時候機關首長應該就會找你去並指名他屬意的廠商來做,
假如那家廠商能減至比最低廠商更低(注意要設法讓底價由老闆洩漏出去),
就改讓那家廠商來做,這樣你好像也並沒有違反採購法的規定,
只不過漸漸的願意提供報價的廠商會愈來愈少。
我覺得涉及不法或是雖合法令規定但有利益衝突的事,
寧可黑掉或工作不保,都不可為了省事配合辦理,
一旦下海一次,即始一輩子被別人發現,自已心裡也有污點。
版上如果有政風或檢調單位的,麻煩注意一下這個單位吧。

發表於 :
2010 5月 09 (週日) 2:06 am
#4 由 jjq519
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
第五條公告金額十分之一以下採購之招標,得不經公告程序,逕洽廠商採購,免提供報價或企劃書。
逕洽廠商採購 到底是機關首長要選 還是請購單位要選 還是總務單位要選 恐怕是機關內部規定
小弟現在的單位 是請購單位拿一張廠商估價單就簽了
以前的單位 是請購單位跟總務單位喬好
首長?聰明的很 批公文只批是非題 不批選擇題的
所以還是請主管去跟首長談清楚遊戲規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