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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參考資料
小弟的單位有幾棟閒置建築要修繕,臨時要補請建照或合法房屋證明,
建築師已經把設計書圖畫好了,但是建管單位要求要找技師、建築師補做安全鑑定,
現在一棟面積約350平方公尺,一棟面積約120平方公尺,若要做安全鑑定都需要超
過10萬元,想請教各位之前是否有遇過相關案件,又是如何發包的?
目前想到的有幾條路
1.公開招標最低價決標(但是會擔心品質)
2.公開取得
3.評比
4.簽原建築師限制性招標(簽變更契約)
不知道哪條路最省時?是否有相關契約書或邀標書範本供參?
不勝感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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