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標文件內容經修正後辦理第3次招標是否仍應有3家以上投標才能開標

我的公開招標案件(公告以上未達查核)第1次和第2次招標,都沒廠商投標流標,
於是檢討修正招標文件內容辦理第3次招標,
因為內容有修正,等標期當然依第1次公告的標準採用14天,
但是關於開標廠商家數,是不是也要比照第1次招標應有3家以上合格投標廠商始可開標的限制,
不知道版上先進有沒有類似經驗可提供參考。
於是檢討修正招標文件內容辦理第3次招標,
因為內容有修正,等標期當然依第1次公告的標準採用14天,
但是關於開標廠商家數,是不是也要比照第1次招標應有3家以上合格投標廠商始可開標的限制,
不知道版上先進有沒有類似經驗可提供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