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口契約契約疑問?

工程開口合約精神為「單價定約,總價決標」,執行上小弟有下列幾點問題:
(1)標單數量為複數,惟訂約時數量是否全更改為1
(2)開口契約金額上限是否為「預算金額」如是,那本契約價金總額是否即為預算金額?又該如何在契約註明?
(3)是否該在契約書上註明「單價定約,總價決標」字眼,如是該註明於何處?

(1)標單數量為複數,惟訂約時數量是否全更改為1
(2)開口契約金額上限是否為「預算金額」如是,那本契約價金總額是否即為預算金額?又該如何在契約註明?
(3)是否該在契約書上註明「單價定約,總價決標」字眼,如是該註明於何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