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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工程預算書問題...

文章發表於 : 2007 10月 16 (週二) 4:51 pm
#0 由 brabuskeeler
請問各位前輩...

我們這最近有件客委會補助的計畫,原本是由民政課主辦,
因為現在進行到申請工程經費階段,所以民政課把工程設計預算書的審核推到我們建設課,
說什麼民政課不能辦工程...一大堆理由

但我又不想替他們擔這些責任,因為景觀設計牽涉許多特殊規格...容易出事
所以我打算只幫他們核算工程數量,設計內容由承辦人自己負責

那請問....
通常工程預算書會有...製表,校核,課長....
我打算新增一項承辦人項,讓承辦人自己蓋章,
而我只蓋校核....且註明"設計內容由業務單位本權責辦理,本課予協助數量核算 "
請問這樣是否妥當?
還是"校核項"改什麼名稱會較好?
請幫幫忙吧.....謝謝

文章發表於 : 2007 10月 16 (週二) 5:32 pm
#1 由 fosa
我想你們民政科將審核移到你們建設科應該不是單獨拿設計圖及預算書給你們,應該會有內部簽經首長簽核才敢給你們吧如果有我不知在會你們時你們是否有加註意見如本科僅提供預算書數量審核等等如果有又經首長核可那你大可放心做你的審核如沒的話那你就嚴審吧有問題就退或請設計單位提出說明這樣你會很累喔加油

文章發表於 : 2007 10月 17 (週三) 8:43 am
#2 由 brabuskeeler
他是沒有先給首長簽核,但首長知道這件事,因為每次開會承辦人都會通知我們課裡參加,
當初計畫剛開始時民政課就是一直要推給我們,但我們硬是不接,因為這不屬我們的業務
後來民政拿回去承辦,現在遇到需審工程預算又推到我們建設課
每次他們公文會我時,我都會加註"設計內容由業務單位本權責辦理,本課予協助數量核算"
我僅寫"協助"....主要就是說明最後仍以承辦意見為主

其實我也不是會推的人,就是因為民政課這個承辦人太會躲了,態度極差....
別人死沒關係...他沒事就好
在公務系統...這種人真是太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