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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契約備用單價問題

發表於 :
2012 10月 04 (週四) 3:50 pm
#0 由 achun
如果在製作工程契約時,未了預防可能會發生工項新增問題,而採用工項數量為1的備用單價方式可以嗎?
Re: 工程契約備用單價問題

發表於 :
2012 10月 04 (週四) 10:48 pm
#1 由 jjq519
achun 寫:如果在製作工程契約時,未了預防可能會發生工項新增問題,而採用工項數量為1的備用單價方式可以嗎?
怪怪的 沒聽過 是否可以提出具體例子??

發表於 :
2012 10月 04 (週四) 11:11 pm
#2 由 black430
是為了避免議價的麻煩嗎?
總價承包應該不可行
增加數量加減30% 結果還是要重新議價
是否可以考慮採用單價法
單價計價*預估數量發包
實做數量計價結算
Re: 工程契約備用單價問題

發表於 :
2012 10月 05 (週五) 10:35 am
#3 由 achun
譬如說在設計前與某路權機關協調,等管線工程完工後AC路面刨鋪由他們施作,而費用由我們出。但又怕它們反悔不做,所以在發包契約中也列入AC鋪設工項而數量為1之備用單價。該作法是否會有問題?
備用單價這種作法有何規定?
Re: 工程契約備用單價問題

發表於 :
2012 10月 05 (週五) 3:53 pm
#4 由 jjq519
achun 寫:譬如說在設計前與某路權機關協調,等管線工程完工後AC路面刨鋪由他們施作,而費用由我們出。但又怕它們反悔不做,所以在發包契約中也列入AC鋪設工項而數量為1之備用單價。該作法是否會有問題?
備用單價這種作法有何規定?
管線開工前要向路權單位申請挖路許可,同意後繳交道路修復費,貴單位要注意的是管溝回填及假修復工程要確實,因為路權單位收了道路修復費,不一定會馬上做刨除加鋪工程,期間如果路面下陷會算在申請挖路單位身上,道路修復費交了,刨除加鋪就是路權單位義務,我認為您多慮了。

發表於 :
2012 10月 06 (週六) 5:43 pm
#5 由 marblle2001
當然可以,例如北市很多開口合約(預約工程)就是如此。

發表於 :
2012 10月 06 (週六) 8:57 pm
#6 由 jjq519
marblle2001 寫:當然可以,例如北市很多開口合約(預約工程)就是如此。
開口契約有預估數數量,且有契約金額執行上限,跟開版的先進用數量1來列是不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