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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參考資料
請問原本今年7月應該實施-新臺幣二千萬元以上須設置專職品管人員,
為何要再延後一年在實施呢?
採購法原本規定5000萬卻下修到2000萬要設置專職品管人員,
營造業法也規定5000萬須設置工地主任,
請問是否也會考慮跟進2000萬也須設置工地主任呢?
現在的時間是 2025 6月 18 (週三) 4:16 am
oval 寫:請問原本今年7月應該實施-新臺幣二千萬元以上須設置專職品管人員,
為何要再延後一年在實施呢?
採購法原本規定5000萬卻下修到2000萬要設置專職品管人員,
營造業法也規定5000萬須設置工地主任,
請問是否也會考慮跟進2000萬也須設置工地主任呢?
lrdf 寫:現在營建署的主管單位(中辦?...)對營造業沒什麼管理輔導作為,但營造業管理交給工程會併到交通部,你的問題是有可能的,至少,讓工程品管證書多點效價用?oval 寫:請問原本今年7月應該實施-新臺幣二千萬元以上須設置專職品管人員,
為何要再延後一年在實施呢?
採購法原本規定5000萬卻下修到2000萬要設置專職品管人員,
營造業法也規定5000萬須設置工地主任,
請問是否也會考慮跟進2000萬也須設置工地主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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