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變更設計中單項工程數量增加是否有限制?

文章發表於 : 2012 12月 13 (週四) 10:28 pm
#0 由 sonic
請問變更設計中,單項工程數量增加是否有限制,若該工項變更設計數量後為原設計數量2倍,是否有違反採購法,還是以增加累計金額不逾原主契約金額百分之50來看,謝謝解惑!

Re: 變更設計中單項工程數量增加是否有限制?

文章發表於 : 2014 5月 08 (週四) 6:11 am
#1 由 ji5168

Re: 變更設計中單項工程數量增加是否有限制?

文章發表於 : 2014 5月 30 (週五) 4:33 pm
#2 由 frank029
如果採工程會工程契約範本應該會有以下條文:
第3條 契約價金之給付
............(略)................
(二)採契約價金總額結算給付之部分:
1.工程之個別項目實作數量較契約所定數量增減達5%以上時,其逾5%之部分,依原契約單價以契約變更增減契約價金。未達5%者,契約價金不予增減。
2.工程之個別項目實作數量較契約所定數量增加達30%以上時,其逾30%之部分,應以契約變更合理調整契約單價及計算契約價金。
3.工程之個別項目實作數量較契約所定數量減少達30%以上時,依原契約單價計算契約價金顯不合理者,應就顯不合理之部分以契約變更合理調整實作數量部分之契約單價及計算契約價金。
(三)採實際施作或供應之項目及數量結算給付之部分:
1.工程之個別項目實作數量較契約所定數量增加達30%以上時,其逾30%之部分,應以契約變更合理調整契約單價及計算契約價金。
2.工程之個別項目實作數量較契約所定數量減少達30%以上時,依原契約單價計算契約價金顯不合理者,應就顯不合理之部分以契約變更合理調整實作數量部分之契約單價及計算契約價金。


這也是說 工程個別項目沒規定數量上限(因為有些工項是從無到有,增加是是無限多倍,很難限制這些情形的發生) 但是超過增減30%都要重新議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