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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員林鎮長涂銓重 索350萬回扣判16年

供各位使用者發表各類弊案、起訴案、判決案,希望各位使用者以此為借鏡,避免誤觸法網。
發表的資料可以為新聞、起訴書、判決書...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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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篇文章 • 第 2 頁 (共 2 頁) • 1,2

文章由 ewb2 » 2010 7月 16 (週五) 8:57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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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案子的白手套司機和建設課長也都被判以重刑,真所謂伴君如伴虎,大家應該可以想像遇到操守不好的首長,在底下做事的難過。

廠商請吃飯不要去,這是千真萬確的事,而且不要以為大家都去了,人多就沒事,人多反而比人少更容易出事,其中只要有一個人涉及不法,一起去的人都會變成嫌疑人關係人證人……這點我聽過實際的案例。

louis兄說的意見,很有道理也很務實,拒絕長官不合理的要求或廠商的邀約宴請,並不表示就要大家把長官或廠商視作仇人壞蛋,把關係搞壞,那對自已的工作絕對是不良的影響。對方如果本意是善的,會感到無辜,久而久之在你遇到困難的時候也不主動出手幫你;對方如果本意是惡的,更會逮到機會就陷害你修理你,這樣一來公務員一整天的工作就在防這防那裡過去也不好。
ewb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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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2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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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jjq519 » 2010 7月 17 (週六) 12:21 am

開版大大寫的是以公款支應飲宴費用

是不是判刑的原因之一 不得而知

由業務費支應是不是正確 恐怕也有爭議

業務主管 承辦人 還有主計應該很難脫身

如果審計查到剔除

那這些錢由誰出 就是狗咬狗 一嘴毛

各位如在地方上 應都看過地方首長招待上級長官

錢誰出 也不清處 只知道沒有動到我管的業務費

真要動到 我也會找主計主任確定
jjq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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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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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louis19777 » 2010 7月 17 (週六) 12:56 am

lawrencechen2004 寫:連吃個飯都有「處理程序」,這下可好了。

難怪,我老是看到資深員工拚命把水果藍送往政風,聽說可以記嘉獎哩。

通常,長官都會知道哪些廠商會來,廠商就「自動」出現在餐廳,表演「不期而遇」、「好咧好巧」。

廠商 自動付款,然後 您違背此處理程序。廠商都刻意留有消費紀錄。

您事後向政風報備也來不及了。這都要事前報備。
~~~~~~~~~~~~
飲宴應酬事件處理程序

http://www.afa.gov.tw/Public/service/20 ... 507055.pdf

公務員對於與其職務有利害關係者之飲宴應酬

應事先填寫登錄表,簽報其長官核准並知會政風機構登錄後,始得為之§7Ⅱ


坦白說
這些規定都是些 沒背景 沒靠山 沒權力 的人在遵守的

跟包商吃飯 喝酒 這些連法官 檢調 都有
不要以為 檢調就多麼清
黑的程度超乎你想像
過節送水果 不是進口的他還嫌

還有我上一篇說的吃飯是說去吃 小餐館那種
點幾盤小菜 幾碗麵 幾碗飯 幾罐海尼根
這些一頓幾百塊就可以搞定了
重點不是在吃飯
而是在建立交情

的確 你說要請客 沒有包商敢說 好
做人不要這麼死板 要想辦法
找個藉口說要講電話 上廁所 先去把帳單給付了

我蠻質疑你說的有資深員工拚命把水果藍送往政風,聽說可以記嘉獎哩。
頭腦壞掉
就算真的不收 也沒必要把東西拿給政風..退給人家就好了
這樣會得罪包商...讓人沒面子..樹立敵人
真的很不會做人...
就好像你追求女孩子 它不緊不接受 還到處說你追不到他
要是你是這個男生 你情何以堪?


還有任何的人際關係都有包含 利益
你跟你同事交往也有利益關係


真正有意義的人脈 是 利益上的共享 與 情感的交流

看你的文章
我認為你有點走火入魔了

你的心態不合適做工程
louis197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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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45
註冊時間: 2010 6月 16 (週三) 1:19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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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lawrencechen2004 » 2010 7月 17 (週六) 7:00 am

為偷工減料 酒店設局害官員
http://city.udn.com/54134/2422047?tpno=33&cate_no=0

〔記者林慶川/台北報導〕台北市議員許富男長期為瀝青業者護航,但仍有認真公務員不從,其中,養工處副總工程司智台興因有意改變驗收方式,許透過養工處退休官員邀宴,再安排酒店女子攀摟後拍照檢舉,智某因此被調職,許因此踢走絆腳石。

據悉,當時智台興將原有由養路隊指派的驗收人員,改為工務所指派,並在94年廢止由養路隊人員自行書面審查的「總驗收」舊例,改派遣工務科長劉仲益重新鑽孔抽查相關工程。

智某此舉,引發許富男的不滿,因此,許找來養工處技工蔡聰興商議,決定設下「桃色陷阱」。

檢方查出,蔡聰興先在94年10月11日買來一台具夜視功能的攝影機,之後,再與同事赴中國旅遊,製造不在台灣的「不在場證明」。

蔡再透過已退休的前養路隊長李德誠邀智台興飲宴,席間,智疑不勝酒力,蔡事先安排的酒店女子上前攀摟,再由他人秘密攝影。蔡返國後,將錄得影像翻拍成相片,再交由許富男以風紀問題向養工處長羅俊昇施壓,智因此被記大過一次,並降調處分。
lawrencechen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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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冊時間: 2009 10月 02 (週五) 9:05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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