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參考資料
紫煌 寫:a3214000 寫:......我該說什麼呢?教授保重吧~
評審委員就算不是任公職,在當委員的那幾個小時,卻是視同「廣義公務員」。
公務員犯罪是罪加一等.....唉!
更何況是「收賄」...
所以某些政客就會利用白手套收賄
若利用三等親內的親屬收賄,會成為一人得道,雞犬升天
阿扁總統就是最佳例證
現在的時間是 2025 5月 02 (週五) 9:23 pm
紫煌 寫:a3214000 寫:......我該說什麼呢?教授保重吧~
評審委員就算不是任公職,在當委員的那幾個小時,卻是視同「廣義公務員」。
公務員犯罪是罪加一等.....唉!
更何況是「收賄」...
正義之士 寫:(jolin)
當你看到南港展覽館工程弊案中,那些「為人師表」的教授,竟成為利益團體,左右標場的工具時,就讓人質疑,這些被國家選為公共工程的「評選委員」們,他們平日的操守,又是什麼樣呢?
依據犯罪心理學研究的統計,當一個人,在重要時刻,會被「金錢」收買時,就代表了,他平時就有習慣性的「違法」作為發生?依據某國立大學的畢業的研究生,就曾私下說到,其已經口試完成的畢業論文,就被次次判刑的指導教授,私下,又提報國科會當作一件「研究計畫」去申請為期一年的研究經費,最後因國科會審核計畫的委員,亦是他畢業口試當時的委員發現後,事情才被爆發出來!
由上述真實的案例說明,會「收賄」的評選委員,其平常就有以「投機取巧」,騙取國家研究經費的習慣,更可況其學術上的「研究成果」呢?
我們,真為那些被判刑的評選委員們,是否有「羞恥心」,感到可恥啊!
真是所謂「一失足,成千古恨!」,大好清譽,就毀於一旦,但我們仍必須,誠心的建議那些教授們,「讀書,不要白讀了。」,「知錯成改,善莫大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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