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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委收賄不悔 6教授遭求重刑
http://news.chinatimes.com/2007Cti/2007 ... 89,00.html
* 2008-12-13
* 中國時報
* 【郭良傑、廖嘯龍/台北報導】
力麒建設負責人郭銓慶取得南港展覽館工程案評選委員名單後,行賄七名評選委員,這七名評委都任教於國內各大學建築、土木或都市計畫系,台北地檢署檢察官柯宜汾偵結認為,其中六人犯後毫無悔意,請求從重量刑。
郭銓慶於九十二年九月廿一日取得名單後,即指示特別助理黃維安、總經理蔡尚清兩人,支付每名評選委員前金、後謝各五十萬元至一百萬元不等之賄款為對價。
起訴書中指出,在評選會議之前,涉嫌行賄淡江大學建築系副教授周家鵬、文化大學都計系副教授陳博雅、逢甲大學土木系副教授郭永傑、逢甲大學建築系副教授鄭聰榮、台北科大土木系副教授王隆昌、成大建築系教授江哲銘等人五十萬到一百萬元不等。
黃維安另欲付五十萬元賄款給成大都計系副教授王振英,但王未接受。黃維安、蔡尚清請七位委員於評選會議中將力拓公司評選為最優先議價及得標廠商,最終力拓公司果然被評定為第一名順利得標。
力拓得標後,郭銓慶再次指示黃維安、蔡尚清分別付五十萬或一百萬元後謝給七名評選委員,只有江哲銘拒絕五十萬元的後謝。
起訴書指出,七名評選委員均係對於職務上之行為收受賄賂,其中鄭聰榮等五人均兩次受賄,包括郭永傑、周家鵬、陳博雅、鄭聰榮、江哲銘及王隆昌等六人擔任評選委員,理應依其專業,為全民福祉考量,竟利用職務之私收受賄款,犯後毫無悔意,請求從重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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