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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田道路工程涉弊 4官商交保

供各位使用者發表各類弊案、起訴案、判決案,希望各位使用者以此為借鏡,避免誤觸法網。
發表的資料可以為新聞、起訴書、判決書...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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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篇文章 • 第 2 頁 (共 6 頁) • 1,2,3,4,5,6

Re: 官田道路工程涉弊 4官商交保

文章由 lawrencechen2004 » 2010 10月 09 (週六) 12:40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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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參考資料

紫煌 寫:感謝提供相關資訊,
但是以小弟的經驗,報載所謂AC「驗收不實」與「偷工減料」,有時
新手真的很難判定。


抱歉,紫煌老師,您寫得太好,我幫大家舉手請教幾個問題。

所以,奉勸各位!當公務員之前,去土木工地、建築工地歷練三五年拿到品管證照,是好事啊!!各位不可輕忽 這段實務經驗。

上補習班直接考上,這不能算是「幸福的開始」。

連標準驗收流程、計價文書如何製作都不知道,如何審廠商送上來的計價單呢?

技術都是合約乙方、丙方在進步,我從沒聽說過甲方哪時進步過了,除非是 北捷運局、國公、高工自己寫實驗報告的大型工務機關。就算是直轄市政府工務局也很難達到此規模。

考上公務員後,三級機關(公所)人來人去,這類制度很少被建立起來。

要是考 RC品質,大家都會寫。還請站上大哥補充。

舉個例子來說,

預拌混凝土高坍度(20~22cm),強度不變,對構造物有影響嗎?

澆置 RC時,一灌4~8小時,
午後下大雨(這很常見於基隆、台北),對構造物有影響嗎?

這站上朋友大概可以回答的出來。了不起就是 拿黃老師兆龍那本800頁出來翻,也可以勉強找到「理論上的答案」。

但 AC,要去找「理論上的答案」,可能要多翻翻 中央大學 AC材料實驗室的 Power Point檔案看看。

還是要看哪本專書?這還請站上朋友多多指教。
驗收規範通常不會解釋 mechanisms,就是解釋為甚麼等前因後果,
你就是照規範檢查就對了,無法知道規範後面的意義,
除非是碩士唸AC材料實驗,研讀AASHTO規範,
要不然前因後果很難釐清。


紫煌 寫:所謂偷工減料,是減什麼料?
我相信不會是用油料、用骨材量不夠(這個監造要簽名負責的),
而是新舊料看不看的出來。
小弟自認為沒有能力可以鋪完立刻看出新舊料問題....

至於驗收,比較惡劣的是未達5公分厚度,這點很容易抓,


5cm 有抽樣的規範,多少次抽樣未達預定厚度,判定失敗重舖,這有規範。

用油料、用骨材量 這也是實驗可以跑出數據。
最常發生這類問題的是 「公路總局」,他們在合約寫死,新舊料多少比例,
用甚麼實驗檢出,抽查比例多少。

新舊料的問題分兩種:
*. 新舊料實驗室跑出來的數據與理論上鋪設,與台灣地區刨除出來的舊料,相比是有落差。公路總局有相關規範。

*. 新舊料混雜驗收,如何計價、計算數量的問題。

紫煌 寫:小弟都是用工程會上品管班時頒發的「亂數表」,換算成抽驗點,
所以廠商被抽到2、3次後(必須要刨除重鋪),都乖乖的顧好厚度這一塊。
但是一個比較容易忽略的,是廠商有沒有「刨除」,因為刨除也是要錢的,


講到亂數表,這又有幾個問題,請教大家,

*. 亂數表需不需要 Initialize,給定隨機的起始值,才夠Random?
這問題是有關亂數表的使用方式。不曉得工程會是否有頒佈SOP?

我假如每次故意都抓某行某列,對廠商來講都是固定位置,
被抓到我也號稱有用亂數表,只是亂數取樣過程有瑕疵.....
號稱「簡單缺失」...........檢察官大概拿我也沒辦法

*. 行政流程的配合:
不曉得紫煌老師有沒有把亂數表及取樣辦法、取樣位置表放到「簽」內當附件,讓它進入檔案室,日後「檢察官備查」?


紫煌 寫:以前在陽明山上課,有個檢察官曾經偵辦過一個案件,是民眾檢舉質疑他捐給公所當道路的地,加封時沒有刨除。

檢察官在偵辦時才發現,那個路段因為有積水問題,所以在該地主的要求下,特別沒有刨除再加封,藉此把路抬高一點,但是路抬高之後,沒有錢加做水溝,換旁邊的地積水了(也是該地主的地)


紫煌老師,這陽明山的課,未免也太有趣,
公務員受訓也不會到陽明山,還請老師多介紹這課。

臺北市刁民多,是可以想像,
其他縣市就還好,downtown沒刨直接舖,鋪到快要跟人行道一樣高了。

紫煌 寫:地主一氣之下去檢舉,然後,承辦人也沒說,驗收官也沒驗到,承包商小賺也沒講,就這樣通通吃上圖利罪,檢察官雖然無奈,也只能依職權移送法院。

當土木人真的要很小心。


AC這類問題,就北縣工務局道養,他們有小心再小心的實務經驗,

再不然就是國公、高工、公路總的大哥,請多多補充。

我是建議大家,要不要 開個

「驗收流程與驗收規範」專版,彙整蒐集各機關驗收實務經驗,

廠商也可以來靠腰,專門治療此一病症?

而且大家可以討論「驗收紀錄之寫法」、「證據保留」等等,嘉惠我們後進。



廠商是可以去HiNet download 各機關規範、圖說,

假如我們去下載,然後 po到版上細細討論,

(此為公告事項,個人判斷應無版權問題)

比較各機關合約版本、計價項目、驗收規範

各機關會不會抓狂啊?哈哈哈。

互相漏氣求進步啊!!
lawrencechen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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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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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lawrencechen2004 » 2010 10月 09 (週六) 12:50 pm

jjq519 寫:~~~~~~~~~~
(6)回收瀝青黏度試驗:再生瀝青混凝土應檢測其瀝青之60℃黏度,其檢驗頻率為每2,000t一次,檢驗值不得超過核定瀝青混合料之再生瀝青混凝土黏度值之±35%。

版上先進是不是可以白話解釋一下 或舉例說明黑體字意思


這我也看不懂,用英文文法去解譯它

---------->(在公務界,像我這樣自己亂解釋名詞,通常會死人的)
「既成道路」就是「已經完成的道路」---->聽說就有人這樣解釋,寫在會勘紀錄上,然後移送法辦。

檢驗值不得超過核定 (瀝青混合料之再生瀝青混凝土)黏度值之±35%

檢驗值不得超過核定之 (再生瀝青混凝土)黏度值之±35%

檢驗值不得超過核定 黏度值之±35%

還請 站上熟悉AC的大哥幫忙。
lawrencechen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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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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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lawrencechen2004 » 2010 10月 09 (週六) 1:45 pm

這麼辛辣的文章,不是我寫的。
社論講的很不錯,地方民代是按比例去瓜分預算,
不管民代選區多少人、多少需求,就齊頭式分贓...
所以,有些山區道路,明明一個月沒幾個人走,照舖不誤。

至於民代與廠商互有投資.................
這到底要不要檢舉?

請大家檢舉前要記得:
*. 匿名檢舉,檢察官可以不受理。
*. 具名檢舉,進入法院起訴後,您的大名會寫在筆錄上,被告(民代)律師可以調卷看到是哪個「不長眼」的人去檢舉。
*. 若證據不足,罪名不成立,對方可不可以告「誣告」呢?

這有請 站上大哥指正。

http://news.chinatimes.com/forum/0,5252 ... 46,00.html

社論-愛台灣 請從地方小工程做起

* 2010-09-14
* 中國時報
* 【本報訊】

 台南地檢署最近全面查察台南縣十九個鄉鎮,發現至少有五十條道路有問題。台南縣是個案嗎?當然不!這是全台廿三縣市的共同現象。根據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統計,近三年因為道路工程造成的國賠案,超過二百件,賠償金額高達六千多萬,這六千多萬,沒有一文錢出自施工單位,相反的,都是全民埋單。

 路不平的原因很簡單:包商偷工減料,驗收單位敷衍了事。結果很簡單:馬路永遠補了又挖、挖了又補,不管怎麼補都填平不了坑坑洞洞,甚至經常是愈補愈糟,用路人氣到最後幾乎都相信,台灣的柏油瀝青品質只能這樣,遇雨則毀,沒雨不到一年照毀,尤其是選舉年,就是各級政府的舖路比賽。

 南檢直言,地方小型工程已經形成一個政商勾結、貪汙舞弊的共犯結構。因為道路工程相對於其他重大建設,算是最簡單的小工程,縣市政府或鄉鎮市長依例每年編列一定比率的小型工程預算,金額從數十萬到數千萬不等,都屬縣市議員或鄉鎮代表可承攬的項目,議員或代表們若不是自設工程公司承作,就是將工程交給樁腳,並從中索取有時高達三成的回扣;由於回扣壓低了利潤,於是就不擇手段地偷工減料;等到驗收階段,再買通政府委託的民間檢驗機關,用假樣本檢驗過關…,結果該用在道路工程的款項,就一層又一層分配在勾結放水之用,施工品質如何,不問可知。

 地方官商勾結,基層民代綁標、圍標,示惠於樁腳,養肥自己的資源、權勢,政風單位不查不辦,已經令人氣結;理應是防弊的民間檢驗單位,照正常應該以專業、客觀的科學檢驗,維繫道路品質合乎工程規範和安全的需求,沒想到卻自承「迫於業務競爭,不得不配合行事」,而且聲言這是「全國普遍的現象」!專業信譽不敵業務競爭,說穿了,就是賺錢最重要,為了營利什麼都可以做,那麼,台灣還有哪條馬路是安全的?

 南檢查辦之後,公程會表示要加強輔導,強化全民通報系統,希望藉由全民監督,減少偷工減料的情況。公程會的用心,很難不給予肯定,但如果只用一張嘴表達其用心,又實在很難寄予信心。台南路不平諸多弊端,不是始於今日,全台各地道路工程品質不佳,更非一天兩天,公程會如果有心,或者如果有能力,早就該輔導,早就該監督,過去從來都不做,就算從現在開始想做,請問:公程會有什麼人力?機制輔導得了全台數百鄉鎮市的上千上萬條道路?

 全民通報系統有作用嗎?眾所周知,政府單位對民眾「報案」,能吃就吃,能壓就壓,砂石車行經路段的安全問題,多少鄉鎮市天天都有民眾檢舉,誰管了?就拿這三年國賠成立的二百多件道路工程為例,公程會在這三年中,管過了什麼?各級政府拿人民納稅錢賠完之後,還有哪個單位加以聞問?有效改善?公程會若真心想管,就得拿出一套具體辦法,不能只是發發新聞稿表示關切了事。

 道路,是每一個人都會使用的公共建設,沒有人希望自己每天出門就碰上崎嶇不平的馬路,面對地方工程近乎集體造假的共犯結構,南檢用極重的語言形容:「簡直是無政府狀態」,政府是誰?是發包的縣市和鄉鎮,也是查辦的司法檢調單位,這次南檢發揮了政府防弊機制的作用,可能是一個示範,也可能是絕響,因為南檢肯做的事,中檢、北檢、東檢、高檢…,都可以做,也都該做,卻尚無聽聞還有哪個地方檢察官起而效尤,也來個路見不平,起而偵辦。

 台灣建構舉世稱羨的經濟奇蹟、民主的寧靜革命,當我們如此自豪於國家社會發展的時候,「愛台灣」成了琅琅上口的選舉口號,說的天花亂墜,背地裡做的卻是利益分贓的醜事。南檢,從偵辦小型道路工程開始邁開重要的一步,期待接續還有第二步、第三步,直到地方政府、民代和承包商,認真面對發包出去的每一件小型工程。
lawrencechen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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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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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lawrencechen2004 » 2010 10月 09 (週六) 1:48 pm

五項違反政府採購法妨害投標罪
這些罪名真的超乎想像.......

自由時報 2010-8-1
惡質選風 衍生圍標共犯結構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0/new ... uth4-2.htm

記者王俊忠/專題報導

過去幾年,南縣鄉鎮市道路、小型工程屢見弊端,部分是民代經營的包商承造,工程偷工減料,公務員驗收時承受各方大壓力,隨便驗收、放水,這恐是全國性問題,亟待全面檢驗。

檢調從辦案過程分析這些鄉鎮市工程弊端投射出地方惡質的政治選舉文化,地方工程常是熟面孔的包商標走,包商集團在默許下,輪流分食工程大餅。

集團包商往往是首長樁腳與金主角色,為有利可圖,偷工減料,短時間日曬雨淋道路再破損,包商又能包修路工程,形成惡性循環的共犯結構。

西港鄉長 貪污判重刑

今年5月初被台南地院依20項貪污罪名、5項妨害投標罪共判處203年10個月徒刑、合併應服刑25年的南縣西港鄉長余維祥與包商集團,在檢調的眼中即是「典型圍標共犯集團」。

5名包商負責人、6家營造公司在余維祥指示下組成「圍標集團」,包商間先協調工程由何人承包,再向余報告,取得余同意為內定包商;協調不成,由余直接指定包商,其他包商負責陪標,余再拿工程得標金的3至9%作為回扣好處。
lawrencechen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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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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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官田道路工程涉弊 4官商交保

文章由 stock9999 » 2010 10月 09 (週六) 4:46 pm

考生 寫:這次三等、四等很多公所缺,而在公所辦理道路AC工程最常遇到廠商偷工減料問題,以往承辦人大都認為公務員只要不拿錢不喝花酒、工程不出人命就沒事,請看以下報導:
官田道路工程涉弊 4官商交保
更新日期:2010/02/25 04:11
〔記者王俊忠/台南報導〕台南地檢署「路見不平」、全面清查!去年迄今已有4波搜查行動,昨天再查出台南縣官田鄉近10條道路涉偷工減料、驗收不實弊端,1名包商與3名鄉公所技士均被檢方諭知10萬元交保。
連同此次官田鄉,從去年到今年初,南檢已發動4波調查行動,先後查出南縣新市、新營、後壁、鹽水、柳營、將軍、學甲、七股、麻豆、官田等10鄉鎮市近30條瀝青道路涉偷工減料與驗收不實。
檢方察覺地方基礎道路品質普遍不佳,地方政府建設執行過程出問題,研判與台灣慣常回饋樁腳的惡質選舉政治文化有關,南檢為導正不法,還給民眾舒適用路環境,決定擴大偵辦,定名為「路見不平」專案。
15件工程 約6成有問題
南檢檢肅專組檢察官高峰祈表示,檢調警專案小組幾波行動後產生警惕作用,有些鄉鎮市公所與包商收斂多了;希望受高層壓力的基層公務員勇於出面舉發,不要再當高層的「替死鬼」。
23日南檢清查官田鄉公所最近2年發包的15件瀝青路面工程,同步搜索明岱、大承、久明、國興與永道5家營造公司,查扣相關帳證,初步清查約6成道路有弊端,並傳喚6名涉案廠商與官田鄉公所6名公務人員。
檢方複訊後認為明岱公司負責人陳水榮涉偷工減料、詐欺罪嫌;鄉公所驗收人員黃啟勝、李明賢與林任應3人涉監造驗收不實、偽造文書等罪嫌,均諭知各以10萬元交保。


聽朋友說~~本案相關技士都是緩起訴
stock9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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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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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官田道路工程涉弊 4官商交保

文章由 qwereer2009 » 2010 10月 09 (週六) 6:03 pm

聽朋友說~~本案相關技士都是緩起訴[/quote]

也好啦
不要被判個有期徒刑 再來個好幾審 煩都煩死了
每常常法院半日遊 這滋味不是很好
qwereer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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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官田道路工程涉弊 4官商交保

文章由 lawrencechen2004 » 2010 10月 09 (週六) 10:19 pm

qwereer2009 寫:聽朋友說~~本案相關技士都是緩起訴
也好啦
不要被判個有期徒刑 再來個好幾審 煩都煩死了
每常常法院半日遊 這滋味不是很好


緩起訴,代表有罪,公務員也認罪,初犯,其情可憫,而且悔過。

案子留在法務部檢察官手上,沒送給法院。

緩起訴,除了假日要去公開場所勞動(好幾百個小時要3,4個月才作得完)以外,

「哎喲,老李,上班這麼累,還來公園裡曬太陽幫政府剪花草,真是不簡單,週末自願幫政府作功德....」

還要罰錢給公庫,動輒8萬、10萬、12萬以上,現金,不得分期。

那就......

而且緩起訴期間(也許是3年,5年),若不小心又再犯,

或只是業務上又發生「簡單疏失」,

或是 開車或酒駕不小心撞傷路人,

那就,兩案併送,刑期一起算,還加成。

最好是這三年、五年,竭盡最大注意力,低調再低調,不要再出事。

我嚴重懷疑 到警察局申請 「良民證」,能不能申請出來,都會有問題。

這代表 在行政院下,是不是有留下紀錄可以調閱?
(根據緩起訴制度設計,是不可能留下紀錄,但檢警調、檢警調一體,照道理警察不會查個人身份洩密。)



檢察官判緩起訴、或法官判緩刑,不代表 沒事。

那是檢察官「網開一面」,不願意到法院和你纏訟到底,

真要 公訴到底,他也可以陪你玩,多送一個上法院,是可以拿業績的。

這只是一念之間,我國沒有速審法,反正上法院後,檢官可以慢慢再找出證據折磨你。

這也是 聯電 曹星曾,纏訟多年後,希望有速審法,

檢察官一審若咬不死被告,被告就無罪 等等制度設計。



很多 長官、或主秘都會這樣講:「緩起訴就沒事啦,跟你說這很安全的,簡單疏失啦,無罪啦。趕快照我的意思辦下去就對啦。」

這是危險的,專騙初任公務員。
最後由 lawrencechen2004 於 2010 10月 10 (週日) 12:59 am 編輯,總共編輯了 2 次。
lawrencechen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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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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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懶散 » 2010 10月 09 (週六) 11:46 pm

jjq519 寫:
lawrencechen2004 寫:

~~~~~~~~~~
(6)回收瀝青黏度試驗:再生瀝青混凝土應檢測其瀝青之60℃黏度,其檢驗頻率為每2,000t一次,檢驗值不得超過核定瀝青混合料之再生瀝青混凝土黏度值之±35%。


版上先進是不是可以白話解釋一下 或舉例說明黑體字意思




核定瀝青混合料之再生瀝青混凝土黏度值之±35%
要分成二部分解釋
核定瀝青混合料之再生瀝青混凝土黏度值
係指再生瀝青混凝土的配比設計她有
一個目標黏滯度
一個設計後預期黏滯度值
一般核定瀝青混合料之再生瀝青混凝土黏度值之±35%
是依照配比設計進行黏滯度試驗分析後產生一個預期黏滯度值
(概估依據配比設計去生產成品它的黏滯度值)
假設核定瀝青混合料之再生瀝青混凝土黏度值為38000
那核定瀝青混合料之再生瀝青混凝土黏度值±35%
便是38000±35%
他是判定瀝青油老化程度的依據
實驗出來有時會天差地遠
懶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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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neotw » 2010 10月 10 (週日) 12:44 am

jjq519 寫:
lawrencechen2004 寫:

~~~~~~~~~~
(6)回收瀝青黏度試驗:再生瀝青混凝土應檢測其瀝青之60℃黏度,其檢驗頻率為每2,000t一次,檢驗值不得超過核定瀝青混合料之再生瀝青混凝土黏度值之±35%。


版上先進是不是可以白話解釋一下 或舉例說明黑體字意思


我來解釋好了
一般來說再生瀝青混凝土會有一個"設計再生瀝青黏滯度"
意即"瀝青刨除料本身所含老舊瀝青"與"拌合過程中新添加瀝青"兩者混合後
所預期的整體瀝青黏滯度
故,不管再生瀝青混凝土配合設計中 原有瀝青的黏滯度跟新添加瀝青的等級是多少
要抓這個值只要看"設計再生瀝青黏滯度"是多少
如果設計值是 5,000 Poise
則檢驗值不得超過 5000±(5000的35%)即 1750
意即如果檢驗值大於 6750則本批再生瀝青混凝土視為不合格
neo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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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官田道路工程涉弊 4官商交保

文章由 neotw » 2010 10月 10 (週日) 12:51 am

紫煌 寫:小弟都是用工程會上品管班時頒發的「亂數表」,換算成抽驗點,
所以廠商被抽到2、3次後(必須要刨除重鋪),都乖乖的顧好厚度這一塊。
但是一個比較容易忽略的,是廠商有沒有「刨除」,因為刨除也是要錢的,


講到亂數表,這又有幾個問題,請教大家,

*. 亂數表需不需要 Initialize,給定隨機的起始值,才夠Random?
這問題是有關亂數表的使用方式。不曉得工程會是否有頒佈SOP?

我假如每次故意都抓某行某列,對廠商來講都是固定位置,
被抓到我也號稱有用亂數表,只是亂數取樣過程有瑕疵.....
號稱「簡單缺失」...........檢察官大概拿我也沒辦法

*. 行政流程的配合:
不曉得紫煌老師有沒有把亂數表及取樣辦法、取樣位置表放到「簽」內當附件,讓它進入檔案室,日後「檢察官備查」?

[/quote]
亂數表解決的方法很簡單
以前我們出去抽查路面厚度
都是先打三份隨機表
然後會政風單位,請政風單位選取一份來抽查
隨機表產生的方式以前是按照局內施工說明書最後不知道第幾個附錄裡面就有
現在好像是用 excel的亂數功能去跑
輸入樁號及路面寬度後會自動產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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