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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郵洩底 逮到楊錫安涉圖利(悲哀的司法)

供各位使用者發表各類弊案、起訴案、判決案,希望各位使用者以此為借鏡,避免誤觸法網。
發表的資料可以為新聞、起訴書、判決書...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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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篇文章 • 第 3 頁 (共 3 頁) • 1,2,3

文章由 站長 » 2010 11月 01 (週一) 4:52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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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jq519 寫:一個一個去訪價 對特殊的工程來說 會有點像瞎子摸象 會失去準度
所以去跟廠商問價格 基本上廠商要看過圖面 了解施工的困難 把風險抓進去 訪的價會比較有意義
而且廠商也一定高報 決不是投標價 投標價才會再考慮競爭對手填出適當的標單
小弟在想 如果以後遇到相同的問題 屢屢飆不出去 上網公告前
正式分別邀請幾家廠商來報價(知會政風室) 至於邀哪幾家 就列出近年來有來投標
而且工程查核紀錄普遍不錯的廠商 讓政風室去挑選 把他們的報價作為預算的參考
這樣會比偷偷摸摸找三家廠商投標 所報的標價都高於預算 一看也就知道是刻意找來投標的
也難怪會被懷疑哄抬價格


你的意見十分有建設性,就是程序化(法制化),在考量公平性(防弊觀點)的情況之下,一項不錯的建議。

主張公平需要消耗效率。
但是本次被偵辦的公務員呢?不就是替死鬼。
那些受到司法驚嚇的基層公務員呢?行政效率損失一年要花多少錢?
工程減緩、工程效益遞延,又花了國家少錢?
在效率與公平的目標取捨之下,社會公益到底賺還是賠?

在土木程序化的成本竟然是需要有人被偵辦、多數基層公務員受恐嚇。

這樣的建議類似於「警察人員與特定對象接觸交往規定」。
但都是受到基層員警的反彈。

要解決這個問題,除了司法改革之外,還有許多政務官與領導者,對社會進行論述。
不然公平性受到改進了,效率卻受到捨棄,結果考試院現在又力推考績法來狂催績效。
在公務員總員額法的限制下,公務員跟上班族一樣,有嚴重的被剝削感。


黑白往來有條件 警署訂定互動規範
分類:司法
2010/07/03 18:00
【聯合晚報╱記者孔令琪/台北報導】

2010.07.02 03:07 pm

警政署訂定「警察人員與特定對象接觸交往規定」,基層員警心未來治安及辦案品質。
本報系資料照片/記者于志旭攝影

警政署訂定「警察人員與特定對象接觸交往規範」明訂員警與幫派接觸需書面報准,引起基層反彈聲浪,警政署督察人員強調,這是非常時期需用非常手段來面對當前警紀問題。

參與制訂「黑白規範」的警政署行政組長黃宗仁表示,過去也有對於接觸治安顧慮人口的相關規定,然而卻因欠明確,幾件重大警紀案,再度引起國人對黑白交往分際的關切,也確實讓警政署下定決心要使這個規範更為明確,對於執法人員亦有所保障。

黃宗仁說明,這次要制訂「黑白規範」確實很難,警政署特別重視,內政部長江宜樺也一再指示,務必「務實可行」絕對不可以影響治安工作,警政署特別參考外國相關規定外,並廣泛徵詢基層員警看法,研訂期間徵詢全國100多個基層刑事及派出所員警意見,每次開會都有請基層員警參加,基層員警也提供很多寶貴意見並獲採納。

警政署督察室指出,事實上,雖然現行有關與特定對象接觸交往已有規定,但仍有少數害群之馬,假藉名義因私害公,為使大多數優秀且為打擊犯罪努力的基層員警有所依循保障,本次草案規定採取「報准制」,以增加警察機關內控管理機能。

【記者孔令琪/台北報導】

「如果跟黑道講一句話就要報准,那請長官以後正式取消現行情蒐規定、幫派情蒐的績效評比。」第一線辦案員警氣憤的反問「長官是都沒辦過案嗎? 」

今天上午在警察基層有如投下一顆震撼彈,根據這項「黑白規範」,警察未經核准,不得與治安顧慮人口、不良幫派組合分子及經營非法色情、賭博、破壞國土及其他不法業者接觸;不僅私下書面、電話、網路、會面不准,參與聚會、婚喪喜慶、飲宴等任何交際活動也禁止。

「長官吃飽太閒! 」許多基層員警直接挑明說,現在辦掃黑不是先去外界跟黑幫做情蒐,再根據情蒐資料,報請檢察官指揮、監聽黑幫的不法犯罪事實,如果跟黑幫問一下槍擊或其他幫派犯罪的動態還要報准,那大家就坐在辦公室打公文就好了。

基層抱怨說,現在辦案都沒人要辦了,大家寧願去大門站門崗,也不要被分發到第一線辦案單位,再加上這次的「黑白規範」看來刑警缺額效應會擴大。

【記者蔡政諺、藍凱誠/高雄報導】

警政署訂定所謂「黑白交往分際規定」,由於公文尚未送達各單位,基層員警幾乎都不知道規定內容,只能從媒體上得知片斷的消息,員警私下說,不了解「坐在辦公室吹冷氣的長官們」,究竟訂出什麼令人啼笑皆非的「規範」。

高雄縣警局鳳山分局偵查隊偵查員高文彬說,目前雖不知道有什麼內容,不過潔身自愛的基層員警,長期以來都知道不論自己跟誰交往,都必須遵守「不能坐視、甚至去做壞事」的原則,只要守得住執法人員的立場,就不會出事。

【2010/07/02 聯合晚報】@ http://ud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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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lawrencechen2004 » 2010 11月 07 (週日) 12:11 pm

紫煌 寫:這個案子我曾經問過一個律師,他本身是土木背景(還有土技牌),上週同梯聚餐請教他最佳方略,


紫煌老師,

敝機關長官,對這位仙人很有興趣,希望能簽約,怕仙人嫌棄。

當然,我也待過營造廠,可以引薦給民間老長官。

考量律師不可以打廣告(律師法有規定),

假如,仙人的業務量還沒滿載的話,

還希望他來站上半年、一年寫一次法律專文也沒關係,很快月收入破200萬。

再加上多家營造廠掛顧問,收入不只其數。

有律師牌又有土技,這已經是 檢查事務官之後更高的神仙序位,

而且對我們公務員、土木界從業人員,幫助非常大。

(檢查事務官應該沒辦法對外發表文章)

幾句話就可以解救生命危險。

也比 隨便找還來的 進入狀況(同類案件看很多)。

拜請 老師協助引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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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紫煌 » 2010 11月 07 (週日) 8:03 pm

lawrencechen2004 寫:
紫煌 寫:這個案子我曾經問過一個律師,他本身是土木背景(還有土技牌),上週同梯聚餐請教他最佳方略,


紫煌老師,

敝機關長官,對這位仙人很有興趣,希望能簽約,怕仙人嫌棄。

當然,我也待過營造廠,可以引薦給民間老長官。

考量律師不可以打廣告(律師法有規定),

假如,仙人的業務量還沒滿載的話,

還希望他來站上半年、一年寫一次法律專文也沒關係,很快月收入破200萬。

再加上多家營造廠掛顧問,收入不只其數。

有律師牌又有土技,這已經是 檢查事務官之後更高的神仙序位,

而且對我們公務員、土木界從業人員,幫助非常大。

(檢查事務官應該沒辦法對外發表文章)

幾句話就可以解救生命危險。

也比 隨便找還來的 進入狀況(同類案件看很多)。

拜請 老師協助引薦。


我要先問過他之後再給你站內信。

不過技師加律師的不是只有一個喔

http://www.civil.dahan.edu.tw/971116.htm
http://www.twce.org.tw/info/%E6%8A%80%E ... 32-2-2.htm

網上搜尋好幾個前輩,俺同梯是跟隨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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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lawrencechen2004 » 2010 11月 09 (週二) 9:07 pm

紫煌 寫:我要先問過他之後再給你站內信。

不過技師加律師的不是只有一個喔

http://www.civil.dahan.edu.tw/971116.htm
http://www.twce.org.tw/info/%E6%8A%80%E ... 32-2-2.htm

網上搜尋好幾個前輩,俺同梯是跟隨者。


謝謝紫煌老師,以前這些人鳳毛麟角,我也沒找過這些文章,總算有解。

希望他們多多寫文章,比照律師開blog的模式,生意會比普通律師(有些律師一個月拿不到5萬)好太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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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01月31日中央社) 新生高案 起訴黃錫薰等4人

文章由 飛龍哥 » 2011 1月 31 (週一) 12:53 pm

新生高案 起訴黃錫薰等4人
2011年01月31日 11:36:49 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林長順台北31日電)台北地檢署偵辦新生高案,今天偵查終結。

承辦檢察官陳淑雲依貪污治罪條例等罪,起訴前台北市新工處長黃錫薰、前科長陳智盛、前總工程司章立言、昭淩公司員工李媺等4人。

另外,前北市府秘書長楊錫安、新工處副處長林慶釩及廠商黃通良、陳煌銘、江程金、李芳南、范國璋等人則獲不起訴處分。

不過,檢方認為楊錫安涉及行政疏失,已函送台北市政府處理。

網址: http://tw.nextmedia.com/rnews/article/S ... 131/page/1
飛龍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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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2011年01月31日中央社) 新生高案 起訴黃錫薰等4人

文章由 jjq519 » 2011 2月 03 (週四) 11:16 pm

飛龍哥 寫:新生高案 起訴黃錫薰等4人
2011年01月31日 11:36:49 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林長順台北31日電)台北地檢署偵辦新生高案,今天偵查終結。

承辦檢察官陳淑雲依貪污治罪條例等罪,起訴前台北市新工處長黃錫薰、前科長陳智盛、前總工程司章立言、昭淩公司員工李媺等4人。

另外,前北市府秘書長楊錫安、新工處副處長林慶釩及廠商黃通良、陳煌銘、江程金、李芳南、范國璋等人則獲不起訴處分。

不過,檢方認為楊錫安涉及行政疏失,已函送台北市政府處理。

網址: http://tw.nextmedia.com/rnews/article/S ... 131/page/1


哪位先進可post 起訴書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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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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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5/04 聯合報】北捷董座 楊錫安接任

文章由 飛龍哥 » 2012 5月 04 (週五) 9:12 am

北捷董座 楊錫安接任

【聯合報╱記者高詩琴、邱瓊玉、周志豪/台北報導】 2012.05.04 02:47 am

懸缺近一個月的捷運公司董事長一職,昨天確定由北市府前秘書長楊錫安接任。楊錫安表示,這幾天才被台北市長郝龍斌告知要接下董事長一職,相當倉促,不過他是公務員,本來就有義務要接受任務指派。

外界好奇,能夠出任北捷董座一職,是不是郝龍斌對於楊錫安因新生高而調職的補償?楊錫安大笑表示,「我個人不好說什麼」,但稍後又感性地說,能夠再與市府團隊合作,十分開心。

其實上個月就傳出楊錫安要接董事長,媒體向楊錫安求證均遭否認。楊錫安表示,四月下旬時,的確有接到郝龍斌的詢問,不過當時是要他接下捷運公司董事,並未要他接董事長。直到前幾天才被告知,自己也有點意外。

楊錫安為北市府秘書長,前年因身陷新生高弊案而調職到技監,不過地檢署兩度不起訴他。去年郝龍斌曾提名他擔任第三位副市長,外界質疑,楊婉拒新職。昨天董監會舉行臨時會議,提名楊錫安擔任董座,順利通過。


【2012/05/04 聯合報】

網址: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5/707021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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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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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aspavf » 2012 5月 04 (週五) 4:57 pm

電郵洩漏底價,互通款曲、證據確鑿的暫時免職,避避媒體的風頭後,又一條好漢,反更上層樓,錢也更多!!而簽辦公文的人,俗稱完美防火牆系統,展現優秀功能,直接起訴!!人生頓時豬羊變色。而大有為的司法,也再次展現出打蒼蠅不打老虎,選人辦的氣魄!

其中的當事人副處長,也是以前是我長官,待人很溫和,也很護部屬,
只是事事配合上頭,但也讓他一路升官很快,沒2、3年就從老總陞任副處長。
可是甫升官沒1年,蓋沒幾個章子,就碰這種"雖小"事,官也被拔了,開始走法院...
他老爸也在去年過世,應該多少有受到這件事影響,就算日後洗刷也看不到了....。

大家在公家也知道,很多只是程序蓋章,
想想看,上頭在急,處長躲起來不蓋,就是要副處長代決,科長都親自簽了,你能躲嗎?
真正內容誰懂啊!?最好每個內容細細的都能看出來,當公務員神人嗎!?
出事時候,想說沒收錢應該就沒事,沒有所謂對價關係,誰知道偉大的公務員法,
還有個圖利不特定對象...也就是說,廠商賺太多,你也有事!

政治種種東西,以前只是看看報紙,沒啥感觸,
可是身邊的人碰上了,真是讓人感觸良深!

官(關)啊!!,得知我幸,不得之我命。人無千日好,花無百日紅,
遊山玩水,陪伴家人,放寬心念,就也消遙自在。
希望大家的官路,都能平安順遂。
aspav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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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140
註冊時間: 2011 11月 09 (週三) 6:54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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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newyork » 2012 5月 04 (週五) 10:48 pm

aspavf 寫:但也讓他一路升官很快,沒2、3年就從老總陞任副處長。


這樣好像也不算很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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