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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霧峰鄉自辦疏浚工程弊案 檢方約談副縣長

文章發表於 : 2007 5月 22 (週二) 7:46 pm
#0 由 jacky
霧峰鄉自辦疏浚工程弊案 檢方約談副縣長
DWNEWS.COM-- 2007年5月18日11:55:1(京港臺時間) --多維新聞網

(中央社記者郝雪卿臺中市十八日電)臺中地檢署偵辦臺中縣霧峰鄉坑口村自辦疏浚工程弊案﹐為進一步喼清案情﹐繼日前傳喚前臺中縣府主秘賴正憲﹑機要秘書王建靜﹑秘書黃符寧等人後﹐今天再度約談副縣長陳茂淵到案說明﹐陳茂淵下午移送臺中地檢署復訊 ﹐陳茂淵否認涉及不法﹐在偵訊後予以飭回。

檢方表示﹐民國九十年桃芝臺風造成霧峰鄉乾溪﹑北坑溪溪水泛濫災情﹐當時霧峰鄉公所為此報請臺中縣政府辦理乾溪﹑北坑溪疏浚工程補助﹐但縣府要求公所分攤七百萬元工程費﹐雙方未達成協議而停擺。

直到民國九十二年間﹐經當地坑口村民向縣府陳情﹐希望由村辦公室自行找業者疏浚﹐提出工程費以土方相抵的方案後﹐縣府農業局水土保持課承辦人張登峰報請相關主管核准後由村辦公室自行辦理疏浚。由于不符採購法規定﹐加上挖出來的砂石遠高于工程費﹐縣府相關承辦人員遭縣議員檢舉涉嫌圖利業者一千多萬元。

臺中地檢署一個月來陸續傳喚農業局水土保持課員張登峰﹑前課長陳甫文﹑技正鄧清森﹑副局長蘇天賜﹑前局長蘇國治等人﹐其中﹐張登峰﹑陳甫文遭到收押﹐蘇國治以五十萬元交保。

由于這項工程最後是由副縣長陳茂淵同意依規定辦理﹐為喼清公文流程及決行的關鍵﹐臺中地檢署今天傳喚陳茂淵到案說明﹐下午先在臺中縣調查站初訊後﹐再移送臺中地檢署復訊﹐但陳茂淵否認涉及不法﹐認為依法行事﹐陳茂淵經偵訊後﹐予以飭回。

Re: [新聞]霧峰鄉自辦疏浚工程弊案 檢方約談副縣長

文章發表於 : 2007 5月 23 (週三) 12:49 pm
#1 由 ewb2
jacky 寫:霧峰鄉自辦疏浚工程弊案 檢方約談副縣長
DWNEWS.COM-- 2007年5月18日11:55:1(京港臺時間) --多維新聞網


直到民國九十二年間﹐經當地坑口村民向縣府陳情﹐希望由村辦公室自行找業者疏浚﹐提出工程費以土方相抵的方案後﹐縣府農業局水土保持課承辦人張登峰報請相關主管核准後由村辦公室自行辦理疏浚。由于不符採購法規定﹐加上挖出來的砂石遠高于工程費﹐縣府相關承辦人員遭縣議員檢舉涉嫌圖利業者一千多萬元。

臺中地檢署一個月來陸續傳喚農業局水土保持課員張登峰﹑前課長陳甫文﹑技正鄧清森﹑副局長蘇天賜﹑前局長蘇國治等人﹐其中﹐張登峰﹑陳甫文遭到收押﹐蘇國治以五十萬元交保。


委辦的案件出了事,竟然也是收押委辦單位承辦人和課長,而不是收押代辦單位的承辦人員?
我現在縣政府也常常搞委託公所代辦,感覺起來還是很危險。

另外就本案看起來,是不是因為當初沒有採公開招標的方式辦理才出事?
否則,在公平競標,業者也依契約規定辦理的前提下,怎麼會有圖利的問題?

承辦人員收押?而且是92年辦的案件,96年出事。
看來最近要辦的幾件疏浚清淤工程要格外小心才行。
真的是為五斗米折腰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