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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高市養工處長趙建喬100萬交保

文章發表於 : 2014 9月 01 (週一) 1:34 pm
#0 由 antin
中國時報【曹明正╱高雄報導】

高雄市養工處長趙建喬、前水工處退休員工邱炳文、楊宗仁涉嫌20餘年前驗收不實導致箱涵包管腐蝕,釀成高雄氣爆,高雄地檢署29日訊後依業務過失致死罪嫌諭令趙、楊分別以100萬、20萬交保,邱炳文遭聲押。

檢方昨日二度約談水利局副局長廖哲民,並首次傳訊前高市副市長吳宏謀,訊後請回。

雄檢調查,高雄氣爆第一現場計畫箱涵於民國80年11月開工、隔年10月完工、11月驗收,當時水工處工程員邱炳文是監工、副工程司楊宗仁是初驗人員、幫工程司趙建喬是主驗人員,趙現已高升養工處長,邱、楊已退休。[心得1]

趙建喬上次被約談將驗收責任推給會驗維護工程隊技工、綽號「鴨蛋」的林輝榮,[心得2]說他相信同事,沒有下去箱涵查看,昨天二度應訊口徑仍然一致,但林輝榮與包商瑞城公司負責人已死亡,形同死無對證。

邱炳文則口口聲聲「年代久遠,記不得、忘記了」,但檢察官從查扣監工日誌得知,當時白紙黑字寫下每日工程進度已達多少、當天施作範圍為何,不僅與施工前的會議紀錄有落差,開挖箱涵後也與原來設計相去甚遠。[心得3]

雄檢認定,邱炳文一再推說「不記得了」供述明顯有所保留[心得4],因有串證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至於當年與邱一起負責初驗的楊宗仁,對細節也說「事隔20多年,忘了」,只承認初驗後不到1個月就報請趙建喬複驗。

雄檢認為,楊、趙明知原始設計管線不得穿越箱涵,卻便宜行事不實驗收,在20餘年後釀成氣爆,雖然涉嫌偽造文書或圖利已過追訴期,但造成死亡是在氣爆後,難逃業務過失致死罪嫌,諭令交保候傳。

水利局副局長廖哲民、前高市副市長吳宏謀也被約談,兩人在20餘年前擔任水工處設計科股長與科長,檢察官問他們對於驗收知道多少?兩人說只負責設計,驗收不在業務範圍。[心得5]

雄檢採信兩人說詞,認為他們只在設計圖純粹蓋章,對管、箱要求有依規定執行,訊後請回。

高雄氣爆發生至今,已有榮化董座李謀偉等9人被列被告,昨天是首度有公務員轉為被告。

附帶加映
2013-05-25
〔記者陳鳳麗、葛祐豪、洪定宏/綜合報導〕廉政署中部調查組偵辦高雄市政府LED路燈採購弊案,昨天搜索高市府養工處、兵役局以及養工處長趙建喬、兵役局長趙文男兄弟住所等處,檢調追查,廠商行賄款項達二百多萬元,了解是否流向趙氏兄弟,訊後趙建喬請回,趙文男則依貪污治罪條例諭令一百五十萬元交保。


心得:
1.初驗跟監工都比主驗還要資深,在驗收現場不要擔心會得罪人,該丈量就量
2.如果真是這種推法,那一點卸責的效果也沒有,不是隱蔽部分,沒有眼見為憑的通過不就是等於承認驗收有過失
3.20年前的事說忘記了其實應該無可厚非,所以監工日誌要好好紀錄,不管有沒有可能每日記載,起碼內容要和其他文件對得起來.
4.20年前的事被告說他不記得了,這能夠怪他嗎?也不能夠期待被告說對自己不利的話吧
5.這種設計和施工單位推來推去的事在公務單位屢見不鮮,本次設計單位勝!

Re: [新聞]高市養工處長趙建喬100萬交保

文章發表於 : 2014 9月 01 (週一) 3:19 pm
#1 由 b516
趙下台最好…現在三多一路承辦已經快被他操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