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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環快弊案》貪官稱喝花酒是慣例 白嫖15次判12年半

文章發表於 : 2015 6月 24 (週三) 2:57 pm
#0 由 linlinmonkey
〔記者陳慰慈/新北報導〕營建署北工處三重工務所主任郭見忠,被控包庇新北環河快速道路永和段工程弊案,接受承包商中華工程招待喝花酒,他9個月內白吃白喝兼白嫖15次,每次都指名要大奶妹;檢調還發現,有小姐向媽媽桑哭訴,郭不戴套硬上,媽媽桑只能安慰小姐忍耐。郭還以喝花酒「是工程界慣例」試圖脫罪;新北地院昨依違背職務收賄罪,重判郭見忠12年半徒刑。
指名要大奶妹 不戴套硬上
判決指出,中華工程以28億餘元得標新北環快永和段工程,98年3月開工,原訂101年4月25日完工,因施工品質不佳等因素延宕,中華工程為避免遭罰違約金,行賄郭等人,編造天氣不佳等理由延展工期。
判決表示,自100年3月起,中華工程經理曾榮達指示總務賴志銘,安排營建署北工處三重工務所主任郭見忠、台北工務所主任游志成、主辦李文程聚餐吃飯,再到龍承酒店續攤喝花酒,並帶小姐出場性交易,費用全由中華工程買單,每次還收受3到5千元不等零用金。
其中郭在9個月內,白吃白喝白嫖超過15次,還指名要大奶妹,甚至不愛戴套內射弄哭小姐;另名主辦陳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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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未接受花酒、性交易招待,但法官發現他隱匿初驗紀錄,配合承包商提前認定工程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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負責監造的中興工程經理謝志人、主辦李啟華也接受中華工程的花酒、性招待行賄,違法審查認定完工,主辦陳致良雖未接受招待,但已失監督職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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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方前年起訴時,估算郭等人幫中華工程省下1.8億餘元違約金,但法院認定,永和環快第七標完工逾期25日、違約金2908萬6592元;永和環快第八標完工逾期6日、違約金969萬1612元,共計圖利31日、違約金3877萬8204元。

其他依違背職務收賄罪判刑的包括,游志成11年半、李文程11年2月、陳鼎元5年8月;另依行賄罪判曾榮達2年10月、胡自萱1年10月、邱崴誠1年2月、賴志銘2年10月、曾秋錦1年半,工程師宗漢明獲判無罪;負責監工謝志人違反政府採購法判1年8月、李啟華1年4月、陳致良1年2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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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受招待沒收錢也有罪 (omg) ?

Re: 《新北環快弊案》貪官稱喝花酒是慣例 白嫖15次判12年半

文章發表於 : 2015 6月 24 (週三) 3:00 pm
#1 由 matrixntust
孤男寡女同處一房,然後跟所有人講~我是聖人

教授載女研究生去汽車旅館研究裝潢,阿就比較專業就是這樣

改天可能會研究牢房的結構分析也說不定

Re: 《新北環快弊案》貪官稱喝花酒是慣例 白嫖15次判12年半

文章發表於 : 2016 4月 18 (週一) 8:42 am
#2 由 ntusttaiwan
郭不戴套硬上 (狂暴) 怎麼可以這樣子搞還指名要大奶妹25歲以下鮪魚大學畢業,改天找個50歲的阿婆化妝給他不帶套~有了就帶回家養

Re: 《新北環快弊案》貪官稱喝花酒是慣例 白嫖15次判12年半

文章發表於 : 2016 4月 18 (週一) 8:55 am
#3 由 KOF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