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土木人討論區粉絲團
贊助商廣告
中國時報 2008.05.01
板橋砂石弊案 25官警一審重判
陳俊雄/北縣報導
喧騰一時的板橋嘉慶砂石場官商勾結貪瀆弊案,昨日下午一審判決,共有四十二人分別因貪汙、洩密及行賄等被判有罪,包括十名警察、十五名官員及十七名業者。刑期從十四年至四月不等,官銜最高的是前縣府工務局技正吳官鴻及前中和警分局員山所副所長楊松柏。
檢方起訴名單中,僅板橋市公所工務課水利組長蘇淵勝、新莊文化所員警許原銘、板橋大觀所員警陳進裕、海山埔墘所員警陳鴻淦四人獲判無罪。
「黑雲」黃家訓在北縣經營多家環保公司和土資場,九十一年設立嘉慶環保公司後,為求經營順利而向縣府、市所和警方行賄,以合法掩護非法洗砂勾當。
這些官員、員警收受賄賂、不當飲宴及性招待後怠忽職守,不但減少黃家訓工地開單量並給予銷單優待,甚至還通風報信洩漏縣府稽查行動。從縣府到地方公所及各派出所、交通分隊幾乎全遭黑雲收買。
板橋地院經過年餘審訊,昨將這宗弊案審結宣判。業者部分,黃家訓減刑後遭判四年徒刑,褫奪公權二年,違反廢棄物清理法部分無罪。宋壽祥、翁春長等十六名幹部、司機則遭判一年二月至四月不等徒刑,及公庫繳款或褫奪公權等從刑。
涉案縣府公務員部分,工務局技正吳官鴻判九年徒刑,褫奪公權六年並追繳八萬不法所得;工務局施工管理課長謝文徨依洩密罪判八月徒刑。環保局技士吳明哲遭判十四年徒刑,褫奪公權六年;已退休的河川巡防員王慧孫判八年徒刑,河川巡防員簡正義、許嘉郎、侯志明均判七年二月。
林口鄉公所稽查組長黃仁德、環保局技佐施怡瑄、中和清潔隊余遠?、陳宏昌等官員,則遭判十年二月至七月徒刑。
十三名涉案員警部分,除前述四人獲判無罪外,海山交通小隊長吳榮發、員山所員警李英財、何永福等十人遭判十二年至四年不等徒刑。
好恐怖...判的還真重, 棄土場業務是很多土木公務員心中的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