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筏子溪工程弊案 三河局等15人被訴

文章發表於 : 2009 9月 09 (週三) 2:54 pm
#0 由 CBT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9/new ... enter1.htm

筏子溪工程弊案 三河局等15人被訴

包庇業者牟利逾兩億

〔記者楊政郡/台中報導〕
水利署第三河川局前局長許哲彥、正工程司沈承銘、張崇信、技正吳光明、監工林憲政,
涉嫌接受廠商詹文平喝花酒招待,包庇詹某承攬筏子溪1、2期景觀工程,而中華大學土木
工程資訊系副教授楊朝平涉嫌收受詹某賄款,製作不實之調查報告,讓業者不法牟利超過
2億元,檢方依貪污等罪嫌起訴許哲彥等15人。

起訴書指出,第三河川局於94至96年間發包筏子溪水岸整建、景觀改善及土石標售第1、
2期工程,都是由業者詹文平借牌得標,原工程評估地上廢棄物清運費僅約萬元,詹某為了
牟取不法利益,涉嫌勾結中華大學土木工程資訊系副教授楊朝平,楊某未實際調查,竟製作
不實之河道下掩埋之廢棄物種類及數量,嚴重浮報地面下之掩埋廢棄物,讓政府相信河道下
廢棄物超過7萬立方米,處理費高達1億元以上,經費暴增上萬倍,業者一來向政府領取更多
的廢棄物處理費,二來增加可利用的土石方出售牟利。

據檢方調查,1期工程原廢棄物清理費只需1萬元,後來暴增為1億2000多萬元,加上砂石
出售牟利,總計第1期業者之不法利益約1億5451萬餘元;第2期以同樣手法,廢棄物處理
費暴增4832萬元,加上出售之砂石牟利超過5000萬元,合計2期工程不法利益超過2億元。

前局長等人涉喝花酒

許哲彥、沈承銘、吳光明等人在這段期間,接受詹某招待至九龍KTV酒店、楓之林理容KTV
有女陪侍之酒店飲宴,有時被動接受邀約,有時主動去酒店消費再找詹某來付帳,每攤在2萬
至12萬餘元之譜,曾一口氣開20瓶麥卡倫洋酒擺場面,拉攏上述公務員。

檢方認為上述公務員不知廉潔自持,所掌管監督是河堤工程,攸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楊朝平
接受不當賄賂超過50萬元,未能堅持專業領域,都應該從重量刑。其他配合詹姓業者出具不實
棄土證明之業者,坦承犯行,請從輕量刑。

文章發表於 : 2009 9月 09 (週三) 3:37 pm
#1 由 leather
之前曾經在水利單位待過一陣子
只能說土木人的各位若想待在土木或水利缺
就必須詳讀這類新聞,因為總有一天這些事情或許會發生在你我身上
中部的某些缺不管是土木或水利都好
並不是很好坐
這次發生問題的三河局就是一個例子
我待的期間正好是前任局長被收押那陣子前後
單位裡面當然很多討論此類話題的言論出現
也聽到很多八卦
當下我對於公職這條路,其實是有點膽怯的
三河局的砂石一直都是業者包商眼裡的金條
砂石又稱為黑金這已經不是新聞了
沿用一下PTT的習俗
我夢到曾經有人在討論
中部的缺有多難待呢
基本上簡單來說,黑的白的你一定得選一方得罪
黑的給你軟的不吃,你的家人就會收到一些莫名其妙的東西
子彈阿恐嚇阿都是屢見不鮮的手法
不要覺得好像只有在電影裡會出現,當你手中握著的工程是幾千萬甚至幾E的時候
為了錢,任何事情都會發生~
當然三河局那些公務人員收賄的動機為何不得而知
但在夢裡我聽到有人說
如果是你
得罪白的或許不會被抓到,但是得罪黑的當下你就沒命了
要是你要怎麼選呢?
對於許多事情台灣的白方卻都無力管轄也讓人蠻無力的
所以大家一定要學會自保
至於我的話...還是先擔心考不考得上就好... (XD)

文章發表於 : 2009 9月 09 (週三) 4:01 pm
#2 由 ewb2
又是第三河川局,
又是許哲彥,

不過,照報導的內容看,這個案子要定貪污罪好像也不是那麼容易吧!
因為我覺得,如何能證明某教授作的是「不實報告」,應該有一定難度,
能證明不實報告,還要證明公務員明知道那是不實報告還接受為施工依據,

搞到最後,也許有明確證據的,只剩「喝花酒」,但不知道要用何法定罪?
我知道公務人員服務法好像有籠統的規範,不過似乎也沒有明確的罰則。

文章發表於 : 2009 10月 28 (週三) 1:32 pm
#3 由 WINDBOMB
三河局濫缺
六河局管曾文溪也是濫缺
七河局管高屏溪更是濫缺
高雄很慘~沒甚好缺=口=

文章發表於 : 2009 10月 28 (週三) 2:24 pm
#4 由 考生
是嗎?可是據我所知之前在屏東縣政府還有市公所的土木人,都搶著進第7河川局ㄟ,說有專人代發公文、獎金福利超好,超爽的缺

文章發表於 : 2009 10月 28 (週三) 8:15 pm
#5 由 WINDBOMB
如果是南部水資源局的話
應該是好缺
今年水利高考榜首就是填南水局

文章發表於 : 2009 10月 28 (週三) 10:17 pm
#6 由 abc123
七河局以前是很棒的缺是真的 人人搶著要
不過現在很忙就是了

但是這裡的人都很好喔!

致於危險....
目前我是覺得不會啦!

獎金是還好 不過河川局錢真的很多 做什麼都不用怕錢不夠@@

文章發表於 : 2009 10月 29 (週四) 10:43 am
#7 由 jjq519
河道發現這麼多垃圾
是要另案招標的處理

7萬立方米垃圾 大約也十幾萬噸
要協調附件的台中市焚化廠 台中縣烏日焚化廠 台中縣后里焚化廠 彰化縣溪洲焚化廠
是否在處理家用垃圾之餘 還有能力處理這麼多舊垃圾 縱使有 可能也要花一年時間才能清處理完
垃圾進焚化廠處理費 屬規費 非屬採購法
但是委託合法清運業者清運至垃圾處理廠 是勞務採購
絕不是營造業者可以處理的業務

承辦人如有這樣的觀念 也就不會作出這樣的事了

文章發表於 : 2009 10月 31 (週六) 5:49 am
#8 由 nobility
abc123 寫:七河局以前是很棒的缺是真的 人人搶著要

為什麼是「以前」?
現在不好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