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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縣政風:探討北縣鄉鎮市長涉案高比例現象,可寫篇博士論文了

文章發表於 : 2009 11月 10 (週二) 12:28 am
#0 由 lawrencechen2004
我看到這則新聞,內心感到哀傷,

*. 很多基層公務人員,在大棋盤上只是棋子的角色。這是一個幫長官數鈔票的例子,收押禁見。

*.引述劉和良碩士的論文,用地問題很容易出事,人員流動很大,這已經寫入碩士論文內,
土木職系的朋友,請小心這一點。

『就水資源開發土地取得為例,很多從事公共工程的機關本身並沒有土地相關職系的職缺,因此該課、室人員來自一般行政及部份的工程人員,因專長不同造成流動性明顯高於其他部門

系統編號 : 094NSYS5227039
出版年 :
研究生: 劉和良
論文名稱 : 台灣南部水資源開發土地取得問題探討─以牡丹水庫、曾文水庫越域引水工程案例分析
指導教授 : 廖達琪
學位類別 : 碩士
校院名稱 : 國立中山大學
系所名稱 : 政治學研究所
學號 :
學年度 : 94
語文別 : 中文
論文頁數 : 135
電子全文: 電子全文


*. 土地徵收、用地問題若未釐清,千萬不要輕言開工,
長官若強迫,記得『寧可擺爛』,
1. 通常長官不懂土地徵收法規。
2. 就算他很懂,他想找『免洗筷』。
非土木職系的工作,別接,依法,不同職系的工作,你本來就有機會逃掉的。

*. 若看到貴單位有學長、學弟搞土地問題,搞到焦頭爛額,
記得趕快申調,他跑了,用地與徵收,有機會轉移給你的。

*. 土地徵收、用地問題,涉及多項法規,譬如民法、土地法函釋,
不是一般土木職系可以搞懂,複雜多端。

*. 目前北縣29個鄉鎮市中,有8位鄉鎮市首長因故遭停職、解職或辭職,比例之高全國罕見。
---------->中南部的我有點不懂,北縣不是整合的很好嗎?好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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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收賄 汐止市長黃建清羈押禁見(2009/11/07 15:30)

徵地涉收賄,汐止市長遭收押。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位於台北縣的保儀大帝祭祀公業徵收土地登記傳出有弊端,士林地檢署6日漏夜偵訊汐止市長黃建清(國民黨籍)等5名被告後,以有串證之虞聲押5人,士林地方法院今(7)日裁定羈押禁見。

士林地檢署數月前接獲檢舉,指稱位於台北縣汐止地區蘇、蔡、李三姓共有的「祭祀公業保儀大夫」,名下土地牽扯龐大利益糾紛,多年前因繼承權利問題重重,祭祀公業多次向汐止市公所申請成立,卻因資格不符屢遭當時民政科承辦人員駁回。

汐止市公所去年間更換承辦民政科員後,祭祀公業旋獲核准,同時成功領到該公業名下一筆6千萬元的土地徵收費,但這筆資金卻去向不明,部分資金更流向市長,直指汐止市公所包庇貪瀆之嫌。

檢方調查指出,祭祀公業獲得補償金後,疑由管理人蔡宏昇將補償金中部分金額匯給代書吳仁惠,再由吳仁惠將錢轉匯給黃建清以及汐止市烘內裡里長陳銘德等人,其中黃建清的部分金額約為200萬元。士林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顏迺偉表示,確切資金流向,目前檢方正進行清查。

遭收押禁見的包含黃建清、汐止市公所民政科科員張漢民、吳仁惠、蔡宏昇以及疑似居中仲介的廖月桂等5人。

汐止市長羈押 北縣府將予停職
【聯合報╱記者張宏業、孟祥傑/連線報導】

2009.11.08 03:18 am


士林地檢署偵辦汐止市保儀大帝祭祀公業土地徵收弊案,懷疑汐止市長黃建清涉嫌收受200萬元佣金,且全案尚有共犯未到庭,檢方認為黃有串證之虞,昨天向法院聲押禁見黃建清等5人獲准。

同案被羈押禁見的4人是經營高爾夫球具業者廖月桂(疑為黃建清金主)、汐止市公所民政科員張漢民、土地代書吳仁惠、保儀大帝祭祀公業管理人蔡宏昇;檢方認為全案可能還有其他公務員涉案,本週還有一波約談行動。

台北縣府表示,黃建清因案遭羈押,已無法執行市長職務,將於收到法院裁定書後予以停職,另派人代理市長。

目前北縣29個鄉鎮市中,有8位鄉鎮市首長因故遭停職、解職或辭職,比例之高全國罕見。

據瞭解,黃建清向檢方辯稱汐止市公所去年辦理保儀大帝祭祀公業申請登記時,相關申請程序及登記作業都依法處理,過程沒有涉及利益輸送,他也沒有收取佣金牟利。

檢方則查出,保儀大帝祭祀公業申請登記獲准,管理人蔡宏昇獲得北縣府核撥6千萬元用地徵收補償金,蔡事後匯款3千萬元給吳仁惠,吳再將其中200萬匯到黃建清人頭戶,由於檢方查出黃有提領人頭帳戶資金紀錄,研判帳戶使用人就是黃,並認為該資金有對價關係。

【2009/11/08 聯合報】@ http://udn.com/


涉貪瀆 汐止市長黃建清收押

〔記者姚岳宏/台北報導〕士林地檢署偵辦「汐止祭祀公業保儀大夫」土地徵收弊案,經偵訊汐止市長黃建清等五名被告後,依涉及貪瀆、行賄等罪嫌且有串供之虞,昨由士林地方法院裁定五人羈押禁見。

被羈押者除黃建清外,包括汐止市公所民政科員張漢民、土地代書吳仁惠、保儀大帝祭祀公業管理員蔡宏昇及牽線仲介的金主廖月桂等五人。

士林地檢署月前接獲檢舉,指北縣汐止地區「祭祀公業保儀大夫」名下土地牽扯龐大利益糾紛,且汐止市公所去年間更換承辦民政科員後,祭祀公業旋獲一筆六千萬元的土地徵收費,其中有部分資金約二百萬元,竟輾轉流向市長黃建清可動用的戶頭,檢方直指汐止市公所有包庇貪瀆之嫌,前天展開搜索等動作。



台北汐止市長收賄遭羈押禁見
2009-11-7

【大公網訊】台北縣汐止市公所辦理「保儀大帝祭祀公業徵收土地登記」傳出有貪瀆弊端,經士林地檢署六日漏夜偵訊汐止市長黃建清(國民黨籍)等五名被告後,以有串證之虞聲押五人,士林地方法院七日裁定黃建清等人羈押禁見。

遭收押禁見的包括汐止市長黃建清、汐止市公所民政科科員張漢民、土地代書吳仁惠、保儀大帝祭祀公業管理人蔡宏升、以及疑似居中仲介的廖月桂等五人。

據稱,士林地檢署數月前接獲檢舉,指稱位於台北縣汐止地區蘇、蔡、李三姓共有的「祭祀公業保儀大夫」,名下土地牽扯龐大利益糾紛,多年前因繼承權利問題重重,祭祀公業多次向汐止市公所申請成立,卻因資格不符屢遭當時民政科承辦人員駁回。

汐止市公所去年間更換承辦民政科員後,祭祀公業旋獲核準
,同時成功領到該公業名下一筆六千萬元(新台幣)的土地徵收費,但這筆資金卻去向不明,部分資金被指涉嫌流向市長。

根據檢方調查指出,祭祀公業獲得補償金後,疑由管理人蔡宏升將補償金中部分金額匯給代書吳仁惠,再由吳仁惠將錢轉匯給黃建清以及汐止市烘內裡里長陳銘德等人,其中黃建清的部分金額約為二百萬元。士林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顏乃偉表示,確切資金流向,目前檢方正進行清查。

香港中通社十一月七日電

又1人被訴…北縣29鄉鎮市長 11人涉案

文章發表於 : 2009 11月 10 (週二) 11:38 am
#1 由 飛龍哥
又1人被訴…北縣29鄉鎮市長 11人涉案

【聯合報╱記者黃福其/台北縣報導】 2009.11.10 08:55 am

石門鄉長梁玉雪昨天涉貪遭起訴,北縣廿九位鄉鎮市長有十一位涉訟中(含兩位遭解職者),涉案者幾近半數。台北縣政府政風處長徐大光說:「要探討北縣鄉鎮市長涉案高比例現象,可寫篇博士論文了。」

本屆(第十五屆)北縣鄉鎮市長涉案比例非常高,全國罕見。徐大光說,北縣是全國最大縣,地方傳統陋習未改,地方仕紳法律素養較不足,且選舉恩怨多,很多違法情事曝光風險高。

其中最特別的是,汐止市自改制前的鎮長廖學廣、周雅淑,以致改制為市之後的周麗美(廖學廣之妻)以至黃建清,都遭士林地檢署偵辦、起訴或判刑,地方盛傳與士林看守所擬遷汐止白匏湖,迭遭市(鎮)長反對,使得司法、行政部門氣勢相剋,導致司法部門在行政作為上受制公所,公所卻頻被司法烏雲罩頂。

另外,北縣這些遭停職、解職的鄉鎮市長,有多位是涉貪汙遭停職後,宣佈辭職後再投入補選,投入補選後再度當選,但又再度因案遭停職。其中包括前林口鄉長蔡宗一(鄉長任內因案停職,辭職後補選當選,又因賄選案遭解職)、烏來鄉長張金榮(鄉長補選時當選,當選後因案停職)、瑞芳鎮長顏世雄(鎮長任內因案停職,辭職後投入補選,當選後再度因案停職)。

其中僅鶯歌鎮長蘇有仁(因貪汙案停職,後參加鎮長補選再度當選)順利「解套」,補選當選後就任至今,除非明年底升格前官司三審被判有罪定讞,才須解職。

徐大光透露,為加強防杜貪瀆,縣府已委請警大以三百件地方政府公務員涉貪案例研發一套「風險預警機制」,但目前尚未完成。

網址: http://udn.com/NEWS/SOCIETY/SOC6/5242292.shtml

圖檔

文章發表於 : 2009 11月 10 (週二) 12:02 pm
#2 由 lawrencechen2004
彰化大村,跟士林地檢署就沒有瓜葛了吧?

都是 司機打電話去喬便當費。這下司機可慘了。

若是承辦人有缺失,不就變成 承辦人去喬便當費?參選的政務官的話,不能全聽。

http://news.chinatimes.com/2007Cti/2007 ... 77,00.html

大村鄉長收賄 判刑16年

* 2009-11-04 * 中國時報 * 【洪璧珍/彰化報導】

 大村鄉長賴炳輝被控收受業者賄賂,日前被彰化地方法院判處十六年徒刑、褫奪公權五年,並追繳不法所得七十一萬五千元。判決書三日出爐,正忙著競選縣議員的賴炳輝喊冤,強調要上訴到底;民政處表示,收到判決書後,將依法對賴炳輝停職處分。

 判決書指出,大村鄉公所九十五年底辦理垃圾場地表水節流設施改善工程,由信維營造以七百八十七萬得標,一年後完工,通知業者前來公所請款當天,農會剛好通知賴炳輝,說他所開立的二張支票,帳戶內存款不足,尚欠六十八萬餘元。

 賴炳輝立即緊急調借,並向業者「借」得現金四十萬;後來公所陸續發包多項工程,賴炳輝屢屢利用司機賴宗志的手機打電話給承包商,要求一成「便當費」(回扣),總計不法所得七十一萬五千元。檢察官偵辦期間,賴炳輝把責任全推給賴宗志,但賴宗志以汙點證人身份供出全部案情,行賄業者全部現形,賴炳輝因而遭羈押。

 法官審理後,認定賴炳輝確有收賄事實,因此依貪汙治罪條例第五條「對於職務上之行為收受賄賂罪」等,判處徒刑共廿五年六個月徒刑,應執行十六年,褫奪公權五年,並追繳全部不法所得。賴宗志則判處一年徒刑、緩刑三年,連帶追繳不法所得。

 涉入貪汙官司,賴炳輝放棄鄉長連任,轉換跑道改選縣議員,沒想到在投票前一個月宣判,被判處十六年重刑,賴炳輝相當低調,他說,既然遇上了,就要面對。

 他也一再為自己喊冤說,公所司機亂搞,把事情搞到這種地步,還連累到他,他一定上訴,到二審爭取自己的清白。

文章發表於 : 2009 11月 10 (週二) 12:25 pm
#3 由 lawrencechen2004
x長大概會說,那是我辦公室的人受意,與我無關,

承辦人怎會這麼不小心,這種違法報支的事情也做的出來,還連累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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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官涉案/A風箏節30萬? 石門女鄉長起訴
【聯合報╱記者姜炫煥、牟玉珮/台北報導】

2009.11.10 03:47 am

石門鄉國際風箏節已邁入第十年,是頗富盛名的地方活動。
記者牟玉珮/攝影

台北縣石門鄉長梁玉雪被控舉辦二○○七年國際風箏節時,向得標廠商詐取卅萬元,並將鄉長特別費等支出偽造在風箏節行政費用上,士林地檢署昨天依貪汙罪將她起訴。

起訴書指出,九十一年起,石門鄉公所推動國際風箏節活動,前四年都由社團法人中華民國風箏推廣協會承辦;九十六年八月間,鄉公所公告石門鄉國際風箏節招標事宜,預算金額為三百六十萬元,含活動行政雜支費十萬元。

同年年初,台北縣長周錫瑋宴請山東省濰坊市風箏團隊時,鄉長梁玉雪及中華民國風箏推廣協會常務監事許主冠都出席,梁玉雪即邀請許投標當年的國際風箏節活動,若得標,鄉公所將收取一成即卅萬元的行政費。

同年九月初,梁玉雪打電話給許主冠的太太吳盈慧,指風箏節活動需要公關行政費卅萬元,且在結標前交付;同月九日上午十時時,吳盈慧帶著卅萬元現金,搭林姓女友人的車到鄉公所將錢交給梁玉雪。石門鄉公所次日開標,中華民國風箏推廣協會就得標。

許主冠再依約交十萬元行政雜支費給鄉公所,鄉公所扣除風箏節活動的開銷後,還剩五萬九千八百七十元;梁玉雪叫不知情的鄉公所人員,將她支出的喪禮花籃、便餐等費用,偽造是風箏節行政雜支,全數沖銷。

起訴書指出,風箏節結束後,許主冠多次要求梁玉雪開出卅萬元行政費收據遭拒,許主冠夫婦才知被騙。

【2009/11/10 聯合報】@ http://ud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