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北縣配合款 涉貪30議員剉咧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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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縣配合款 涉貪30議員剉咧等
更新日期:2007/09/01 04:39 記者: 陳俊雄/北縣報導
九十三年間爆發的台北縣議員與如通、宏傑集團勾結朋分配合款弊案,共起訴六十九名議員、鄉鎮市長及社團負責人,板院經過年餘密集審理,昨將兼任露營協會幹部的三重市代楊國志等十六名達成認罪協商被告,判處四月至一月不等徒刑,均得易科罰金,緩刑二年。
至於涉案卅二位涉案的現任及前任議員部分,其中吳善九、林阿坤先後死亡,將獲判無罪外,其他廿九位,地院表示因人數眾多,將在十月間宣判。
首波十六認罪被告 均獲緩刑
八十九年間林詩蓮出資兩百萬元,加上當時的縣議員高敏慧、樹林市代賴朝進合資一百五十萬元,以及王春蘭五十萬元成立「如通」集團,該集團並向縣議員、市代接洽補助款之取得及提供回扣,並透過補助單位、社團來索取回扣。
檢方調查,林詩蓮等連續從八十九年到九十三年,由各民意代表將名下應撥用於各民間團體、里辦公處及縣立學校之補助款額度,簽立除了簽名欄及補助金額欄外,餘年度、經費別、受補助單位、用途別、撥款日期空白的空白牋單,以補助款額度三成不等之代價,販售給如通集團牟利,廿多名民意獲取不法利益達三千七百多萬元。
「罪證確鑿」 下波十月宣判
根據檢方起訴書內容來看,這波涉貪議員包括現任廿一名縣議員,卸任縣議員十一人,總回扣金額近六千七百多萬元;其中又以吳天麟獲款六百七十五萬元最高、李友親六萬元最低。繼「如通」集團外,林永青也也模仿成立「宏傑」集團和民代勾結暗槓配合款。由於整個議員貪瀆案情龐大,遭訴被告更高達六十九人,板院昨日先將部分案情審結,並將配合完成認罪協商的十六人判處四月至一月不等徒刑,並得易科罰金。還特別給予宣告緩刑二年。
由於收錢的社團負責人均遭判刑,加上主嫌林詩蓮早轉為汙點證人,法界人士認為,下線、主嫌都已「罪證確鑿」,涉貪縣議員、民代恐怕都「在劫難逃」。
北縣配合款 涉貪30議員剉咧等
更新日期:2007/09/01 04:39 記者: 陳俊雄/北縣報導
九十三年間爆發的台北縣議員與如通、宏傑集團勾結朋分配合款弊案,共起訴六十九名議員、鄉鎮市長及社團負責人,板院經過年餘密集審理,昨將兼任露營協會幹部的三重市代楊國志等十六名達成認罪協商被告,判處四月至一月不等徒刑,均得易科罰金,緩刑二年。
至於涉案卅二位涉案的現任及前任議員部分,其中吳善九、林阿坤先後死亡,將獲判無罪外,其他廿九位,地院表示因人數眾多,將在十月間宣判。
首波十六認罪被告 均獲緩刑
八十九年間林詩蓮出資兩百萬元,加上當時的縣議員高敏慧、樹林市代賴朝進合資一百五十萬元,以及王春蘭五十萬元成立「如通」集團,該集團並向縣議員、市代接洽補助款之取得及提供回扣,並透過補助單位、社團來索取回扣。
檢方調查,林詩蓮等連續從八十九年到九十三年,由各民意代表將名下應撥用於各民間團體、里辦公處及縣立學校之補助款額度,簽立除了簽名欄及補助金額欄外,餘年度、經費別、受補助單位、用途別、撥款日期空白的空白牋單,以補助款額度三成不等之代價,販售給如通集團牟利,廿多名民意獲取不法利益達三千七百多萬元。
「罪證確鑿」 下波十月宣判
根據檢方起訴書內容來看,這波涉貪議員包括現任廿一名縣議員,卸任縣議員十一人,總回扣金額近六千七百多萬元;其中又以吳天麟獲款六百七十五萬元最高、李友親六萬元最低。繼「如通」集團外,林永青也也模仿成立「宏傑」集團和民代勾結暗槓配合款。由於整個議員貪瀆案情龐大,遭訴被告更高達六十九人,板院昨日先將部分案情審結,並將配合完成認罪協商的十六人判處四月至一月不等徒刑,並得易科罰金。還特別給予宣告緩刑二年。
由於收錢的社團負責人均遭判刑,加上主嫌林詩蓮早轉為汙點證人,法界人士認為,下線、主嫌都已「罪證確鑿」,涉貪縣議員、民代恐怕都「在劫難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