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盜賣巨石 第三河川局官員捲入
【聯合報╱記者白錫鏗、張明慧/台中報導】 2010.06.05 03:19 am
水利署第三河川局在八八水患後,發包「大甲溪裡冷段疏濬工程」,爆發官商勾結盜賣巨石弊案,台中地檢署昨指揮警調搜索第三河川局辦公室、及廠商,帶回承辦員張榮傑等4名公務員及26名廠商偵訊。
襄閱主任檢察官徐錫祥說,河川內的巨石具有安定河床、防止沖刷的作用,河川局在發包疏濬時,規定禁止廠商將直徑一公尺以上的巨石外運,又為防止盜採,均採「採售分離」的作業方式。
檢調調查,第三河川局在八八水患後進行疏浚工程,砂石業者取得台八線裡冷段的合約,施工期從2月到4月,業者涉嫌從4月起,偷載河床巨石,夾帶在砂石中運出,每顆巨石至少一噸以上,已有部分賣給園藝業者。
檢調表示,為防盜賣,相關單位委託保全設地磅管制,但砂石業者疑連保全公司也收買,讓保全人員睜一眼、閉一眼,在過磅秤重時原本整車都要秤,卻只秤前半輛車重。檢調接獲檢舉蒐證,發現第三河川局官員涉嫌重大。
主任檢察官王文和昨指揮近百名警調人員,搜索第三河川局承辦員張榮傑、馬姓副工程司、楊姓及許姓雇員辦公室及住家,並到菖宏、強固、鼎隆、萬宗、夆孟、信昌等公司搜索,查扣價值一、兩千萬元的上千顆巨石及帳冊。
檢調人員帶回張榮傑等4名公務員,以及廠商、會計等26人,漏夜偵訊。徐錫祥指指出,近年來巨石來源稀少,價值珍貴,才會有不肖業者竊取巨石販賣牟利。
【2010/06/05 聯合報】@ http://ud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