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震撼! 何智輝案法官檢察官疑集體收賄

文章發表於 : 2010 7月 13 (週二) 9:20 pm
#0 由 xinhuijian
(中央社記者王鴻國、林長順、賴又嘉台北13日電)前立委何智輝被控在銅鑼開發案貪污,一審被重判19年,更一審獲判無罪,但特偵組發現,疑有法官、檢察官收賄,替何智輝護航脫罪。特偵組今天發動搜索、約談。


特偵組這波查辦司法官貪瀆案,動用人力規模之大、搜索據點之多,相當罕見。全案也是檢察總長黃世銘及新任特偵檢察官4月上任後首度出擊。據了解,這次行動由特偵組檢察官郭永發與台北地檢署主任檢察官黃謀信主導。


郭、黃兩人今天清晨協同陳佳秀、張書華、黃士元、陳淑雲、郭銘禮、黃立維6名北檢檢肅黑金專組檢察官,指揮調查局北機站、洗錢防制中心幹員,同步搜索涉嫌收賄4法官在高院辦公室、板橋地檢署檢察官邱茂榮板檢辦公室等34處據點,共傳、拘13名被告與證人。


據了解,捲入這起司法貪污疑案遭調查對象,包括台灣高等法院法官李春地、陳榮和、林明俊、蔡光治,以及邱茂榮。檢調同時對何智輝發出約談通知。


高院發布新聞稿證實,4名法官辦公室遭搜索,其中3人遭約談。高院充分尊重檢察官依法行使偵查,絕不護短,如有少數害群之馬違法亂紀,自應由檢察官依法偵辦,但若無具體犯罪事證,也請檢察官儘速還相關人清白。


何智輝在新竹科學園區銅鑼基地發放農林公司獎勵金案,被控關說及藉勢藉端勒索財物,被依貪污、背信等罪起訴。何智輝一審被判19年,但台灣高等法院今年5月更一審,逆轉改判無罪。


據特偵組掌握資料,李春地與陳榮和是承審銅鑼案更一審合議庭的受命法官與審判長,邱茂榮曾任職苗栗地檢署主任檢察官。何智輝疑利用在苗栗時的人脈結識邱,透過邱茂榮等人牽線,認識合議庭成員,進而行賄以求擺脫官司。


檢調正深入釐清,預料晚間將移送台北地檢署複訊,必要時可能對涉案嚴重對象進行聲押等強制處分。

文章發表於 : 2010 7月 13 (週二) 9:22 pm
#1 由 xinhuijian
知法犯法~~害群之馬


從公僕-->變公奴-->到公幹

文章發表於 : 2010 7月 13 (週二) 10:00 pm
#2 由 站長
xinhuijian 寫:(中央社記者王鴻國、林長順、賴又嘉台北13日電)前立委何智輝被控在銅鑼開發案貪污,一審被重判19年,更一審獲判無罪,但特偵組發現,疑有法官、檢察官收賄,替何智輝護航脫罪。特偵組今天發動搜索、約談。


這件事情正說明幾點、也可能引發一些後續反應。

1.通常搜索發生,很容易讓社會大眾就認為有弊端。
2.即便是體制內的最終審判,也必須面臨自我審判。

後續效應
1.是不是有可能引發土木人常常做的事情,保守心態。
我這樣決定,雖然秉持著良知與專業判斷,但是萬一,我是說萬一檢察官一起疑心,我會不會官司纏身。好吧,那就保守一點吧。

或者
疑!!這樣做是便民還是圖利?管他便民圖利,小心駛得萬年船,選擇保守方案。


要是法官、檢察官受到保守心態的波及,不管三七二十一,就先起訴、判刑再說。

那苦的還是這些基層公務員,特別是我們技術背景的人,講工程專業術語這些司法人員也聽不懂,但是司法人員講的法律術語我們卻是一定要懂(不懂的都在監牢裡)。

回想起來,還是某位補習班名師說的話,技術是最沒價值的。

回到這件新聞來說,我真的寧可相信被搜索的法官、檢察官是良善的、可以被信任的。
而即使最後是有罪,我也會應該相信絕大多數的司法人員是良善的、可以被信任的。
否則,人與人之間的不信任,會演變為群體性的保守
這樣體制以防弊為主、而非興利為主,這種風氣會摧毀台灣。讓台灣陷入絕境。

平時對司法人員不信任的板友,是不是也想想該如何解這個社會困境。

文章發表於 : 2010 7月 14 (週三) 10:47 am
#3 由 考生
還有一個後續效應站長未提及就是人民觀感,目前考績惡法尚在
立法院二讀審議中,最近接連爆發桃園航空站督導涉及多起性騷
擾醜聞在加上法官、檢察官涉及收賄,對公務人員形象都是嚴重
創傷,正所謂好事沒有壞事一大堆,是否會加速考績惡法審議通
過以及強制丙等比例是否提高,亦或是某些立委想要為公務人員
找台階下也很難(整體社會輿論對公務員形象不利)。

文章發表於 : 2010 7月 14 (週三) 1:33 pm
#4 由 ewb2
特偵組敢辦自已人,真的要給很大的掌聲。
這雖然會讓司法的公信力受到質疑,但不辦這種案,難道就沒有質疑嗎?

關於會不會引致公務員的保守心態,個人認為也還得看後續的發展,
公務員的保守心態,有時就是因為難免面臨少部分怠惰職權的檢察官浮濫搜索起訴而來的,
如果司法界真的能從此出發,檢討檢察官或法官的不當作為,做到「正已」的效果,
或許也可以慢慢改變公務員的保守心態吧!

不過,在台灣政治力最大,這個案子會不會也因為政治的考量,無法依單純的司法案件來發展,又或者整個案件的起始,就是政治事件,總之,牽扯到政治的東西,就很容易變的黑白難辨是非不分,這或許也是基層公務員難當,進而產生保守心態的原因之一。

文章發表於 : 2010 7月 14 (週三) 7:31 pm
#5 由 lawrencechen2004
站長 寫:
要是法官、檢察官受到保守心態的波及,不管三七二十一,就先起訴、判刑再說。

那苦的還是這些基層公務員,特別是我們技術背景的人,講工程專業術語這些司法人員也聽不懂,但是司法人員講的法律術語我們卻是一定要懂(不懂的都在監牢裡)。


新科公務員訓練一個月,這類課都是法官開的,講得不痛不癢,與實務根本無關。

有時候,我很想直接進調查站投案報備算了,問問我這樣的情況到底有沒有問題。

我是建議,調查局資深調查員或檢察官 出來開課啦,我真的花很多時間蒐集研判資料,

這類 圖利罪的法理、判例、事證、偵查實務講清楚,規遊戲則弄清楚,

規則制度清楚,自然可以建立信任,我當然就衝啦,哪輪到 丙等砍我?

現在很大的問題是,規則不清楚,老闆、鄉長、主秘也講不清楚,大家亂亂猜,亂亂卸責。

我都是靠「土木人」網站、司法院判決書、新聞分析釐清 圖利罪等遊戲規則,以及實務上的操作細節。

動輒收押,安全係數那麼低,大家當然偏保守。



另方面,偵辦人員應該 多多瞭解 我們的行政實務、以及政治力介入之嚴重性,

大家互動一下、研究一下,透過甚麼程序,

比如說「檢舉」,檢舉的要件與程序如何走完?實務上可以留下有效證據,

然後 檢舉人向「保培會」申請保護,申請保護的要件?轉調其他機關多久就會通過?

這些都是很實務、很實際、關切到公務員自身利益與國家法律的互動,

讓 清者自清、濁者自濁。

老是把油與水弄的混濁,如何區分呢?

假如這些規則,像 RC規範這麼清楚,行政實務上可行,偵查實務也可行,自可切開此病灶。

文章發表於 : 2010 7月 14 (週三) 9:31 pm
#6 由 站長
lawrencechen2004 寫:這類 圖利罪的法理、判例、事證、偵查實務講清楚,規遊戲則弄清楚,規則制度清楚,自然可以建立信任,我當然就衝啦,哪輪到 丙等砍我?


恩~ 以非法律背景出身的人的立場,我來下一個結論。

面臨法律的不確定性帶來的高風險,使我們採取保守的做法。

這種人性,在許多日常生活都可以看見,例如:

經濟衰退即將來臨時,人們會開始縮衣節食,存錢準備度過經濟的寒冬。
但是大家都開始縮衣節食,經濟卻因此真的衰退了。

面臨風險,選擇保守,是大家處理風險的基本原則。

文章發表於 : 2010 7月 15 (週四) 9:11 am
#7 由 普通大學
震撼

法官情婦有夠醜 (失魂)

文章發表於 : 2010 7月 15 (週四) 12:11 pm
#8 由 easylunch
在這
有錢判生
沒錢判死

的台灣司法年代
土木人該如何自保呢?...

文章發表於 : 2010 7月 15 (週四) 9:05 pm
#9 由 lawrencechen2004
easylunch 寫:土木人該如何自保呢?...


想盡各種辦法, 不要落到 被檢察官 公訴, 只要國家機器啟動公訴, 沒死也命半條.

國內很多英雄豪傑, 碩士博士教授, 豪商巨擘, 碰到公訴, 幾乎都癱掉好幾年...........

事業, 健康, 全部癱掉...........

簡單講, 那幾乎是 人生的脆性破壞, 在規劃設計階段, 就要極力避免 走到 脆性破壞.....

我是以此原則為依循, 還希望 各位前輩 多多指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