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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開聲押庭 彰化芳苑鄉長林清彬羈押禁見

文章發表於 : 2013 2月 04 (週一) 6:47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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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電子報 > 即時新聞總覽 > 政治 2013年2月4日‧星期一 【17:24】
〔記者湯世名、吳為恭/員林報導〕彰化縣芳苑鄉長林清彬因涉及十多起鄉公所發包的工程回扣弊案,在檢方抗告成功後,今天下午重開聲押庭,由於檢方查出新事證,且疑有相關證人仍未到案,加上林清彬僅部分吐實,法官認為他有串證之虞,因此裁定羈押禁見。

 林清彬被羈押,彰化縣政府民政處副處長戴瑞文表示,依據地方制度法第78條規定,依刑事訴訟程序被羈押者將先停職,縣府將先辦理林清彬停職,接著再派人代理其鄉長一職。

 此案除了林清彬被羈押禁見,目前還有芳苑鄉公所主任秘書洪俊郎及涉嫌擔任白手套的陳武雄、陳尚圓父子在押。
彰化縣調查站接獲檢舉,指稱芳苑鄉長林清彬涉入工程弊案,檢調監控1年多,發現林從民國100年7月起,芳苑鄉公所發包的工程幾乎都由特定廠商得標,並疑由陳武雄擔任白手套,事後向得標廠商收取工程回扣交付林清彬,十多件工程至少收受330萬元回扣。

 上月4日檢調人員跟監林清彬的公務車,發現他在車上收受廠商賄款,並在車上起出40多萬元現金,林清彬雖辯稱是借款,但檢方仍以有逃亡、串證之虞向法院聲押林清彬,彰化地院法官裁定以60萬元交保,僅有擔任白手套的陳武雄、陳尚圓父子被羈押,由於檢方認為林清彬犯罪情節重大,交保後恐在外進行串證,因此在補強證據後提出抗告。

 台中高分院於日前撤銷林清彬交保裁定,發回彰化地方法院更裁,彰化地檢署抗告成功,今天下午傳喚林清彬到案重開聲押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