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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逐案簽證與顧問公司

文章發表於 : 2020 3月 01 (週日) 10:16 pm
#0 由 streng
1.有關"受聘顧問公司"中的"受聘"一詞其定義為何?是要將技師牌掛在一間顧問公司才算,還是在顧問公司擔任一般員工就算(有保勞保)?
2.承上,未開業或未受聘於顧問公司的技師辦理丙級營造廠逐案簽證,可否在顧問公司任職一般員工(有保勞保)?先忽略人為的主觀因素,僅就法令層面探討可行性。

Re: 有關逐案簽證與顧問公司

文章發表於 : 2020 3月 11 (週三) 11:52 am
#1 由 words23
刪除

別亂發了文又刪掉,快點去讀書

文章發表於 : 2020 3月 12 (週四) 10:41 am
#2 由 tpn22712
words23 寫:技師證書主要分成:技證字第證書與技執字第證書

簡單來講:就是技師證書與執業證書

技師證書受聘於營造廠(綜合營造廠與專業營造廠),執業證書受聘於顧問公司或者自行開業。

一般來講受聘於綜合營造廠主要是甲級與乙級,丙級為逐案簽證(前提需加入當地的技師公會)。

依據的法源為:營造業法與技師法

受聘的定義:甲方與乙方擬訂契約書,合意後於政府機關登記在案的履約行為。

一般來講,技師證書在顧問公司是沒有作用性的,作為申請執業證書的門檻,其主要用於執業證書使得執行業務,在顧問公司未掛牌執業證書,技師證書可以對外兼職逐案簽證與租牌;若在顧問公司掛牌執業證書,就為執業技師,對外不可兼職,已違反技師法執業技師兼職一案。

講句實在話,執業技師的業務很雜又難,相當不容易,想要另外兼職有點不太可能。

最好是不可能,還有技師在教補習班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