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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5/31聯合晚報】沒有技師資格執業 罰20萬到100萬

文章發表於 : 2011 5月 31 (週二) 11:59 am
#0 由 飛龍哥
沒有技師資格執業 罰20萬到100萬

【聯合晚報╱記者舒子榕/即時報導】 2011.05.31 11:25 am

立法院院會今天三讀通過技師法修正案,技師法第50條明定沒有依法取得技師資格,卻擅自執行技師業務的民眾,將處20萬到100萬元罰緩,以確認技師專業地位,和落實技師專業責任。另外,技師法放寬技師加入職業所在地公會才可以執業的規定,未來技師只要加入公會就可以執業,人數較少的技師科別,可以採全國性方式設立。

【2011/05/31 聯合晚報】

網址: http://udn.com/NEWS/NATIONAL/BREAKINGNE ... 9958.shtml

文章發表於 : 2011 6月 01 (週三) 1:14 am
#1 由 newyork
現任公務員可以加入公會嗎??????

文章發表於 : 2011 6月 01 (週三) 11:03 am
#2 由 duhmail
1.受聘於營造廠擔任專任工程人員是否也適用只要加入任一公會即可全國受聘?
2.何時公布實施?
希望知道的先進解惑一下(希望有主管該業務的長官指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