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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參考資料
小弟受聘營造廠日前倒閉,找不到人,依據營造業第40條規定,須由營造廠發函主管機關離職變更確認備查,所以小弟有請教公會,一般來說是先發出存證信函,在用存證函至縣府建管處辦理離職確認,雖然如此但因沒辦過,請各位先進提供更明確程序,在此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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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的時間是 2024 4月 28 (週日) 11:04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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