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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地基調查簽證的問題

文章發表於 : 2008 1月 03 (週四) 4:10 pm
#0 由 鍾政良
請問鑽探工程的地基調查報告書,在什麼樣的限制下,可以請土木技師簽證,煩請告知相關法規是那一條。
由於公司的一個鑽探案由一名土木技師負責簽證,而甲方要求要大地技師的簽證。老闆說土木技師也可以,對方即要求我們提出相關法規佐證,不過我找不到,所以跑來這裡求救。

文章發表於 : 2008 1月 03 (週四) 9:50 pm
#1 由 sandaniel.tw
根據 建築技術規則建築構造編第64條規定
建築基地應依據建築物之規劃及設計辦理地基調查,並提出調查報告,以取得與建築物基礎設計及施工相關之資料。地基調查方式包括資料蒐集、現地踏勘或地下探勘等方法。其地下探勘方法包含鑽孔、圓錐貫入孔、探查坑及基礎構造設計規範中所規定之方法。
五層以上或供公眾使用建築物之地基調查,應進行地下探勘。
四層以下非供公眾使用建築物之基地,且基礎開挖深度為五公尺以內者,得引用鄰地既有可靠之地下探勘資料設計基礎。無可靠地下探勘資料可資引用之基地仍應依第一項規定進行調查。但建築面積六百平方公尺以上者,應進行地下探勘。

基礎施工期間,實際地層狀況與原設計條件不一致或有基礎安全性不足之虞,應依實際情形辦理補充調查作業,並採取適當對策。
建築基地有左列情形之一者,應分別增加調查內容:
一、五層以上建築物或供公眾使用之建築物位於砂土層有土壤液化之虞者,應辦理基地地層之液化潛能分析。
二、位於坡地之基地,應配合整地計畫,辦理基地之穩定性調查。位於坡腳平地之基地,應視需要調查基地地層之不均勻性。
三、位於谷地堆積地形之基地,應調查地下水文、山洪或土石流對基地之影響。
四、位於其他特殊地質構造區之基地,應辦理特殊地層條件影響之調查。


根據工程會的技師執業範圍
http://www.pcc.gov.tw/content/superviso ... /realm.htm

土木技師執業範圍
代碼: 選擇全部
從事混凝土、鋼架、隧道、涵渠、橋樑、道路、鐵路、碼頭、堤岸、港灣、機場、土石方、土壤、岩石、基礎、建築物結構、土地開發、防洪、灌溉等工程以及其他有關土木工程之調查、規劃、設計、研究、分析、試驗、評價、鑑定、施工、監造、養護、計畫及營建管理等業務。但建築物結構之規劃、設計、研究、分析業務限於高度三十六公尺以下。


大地技師執業範圍
代碼: 選擇全部
從事有關大地工程(包含土壤工程、岩石工程及工程地質)之調查、規劃、設計、研究、分析、試驗、評價、鑑定、施工、規劃、施工設計及其資料提供等業務。


地基調查報告應該是根據上述這些技師執業範圍,來進行簽證吧。
我是看過鑽探深度小於20公尺可由土木技師簽證但鑽探深度在20公尺以上時須由大地或應用地質技師簽證。
但是20公尺的界線哪來的,可能要其他人提供意見了。

文章發表於 : 2008 1月 05 (週六) 7:06 pm
#2 由 我也想當土木技師
你做哪個地方的案子,例如台北縣市規定就不同,至於法規,要再找找看。

簽證乙節,你們老闆有經驗,應該不會錯,土技可以簽大部分鑽探案,
而法規你要跟業主解釋,只要沒有規定要地質技師或大地技師簽證
土技都可以簽

文章發表於 : 2008 1月 07 (週一) 9:00 am
#3 由 鍾政良
這個案子是要在嘉義請照的。

這案子兩孔,共50米。其實之前很多鑽探案,深度都超過50米,也都是找這位土木技師,業主方面沒有提出甚麼問題,不過工作地點並不相同就是了。

Re: 有關地基調查簽證的問題

文章發表於 : 2014 2月 24 (週一) 4:09 pm
#4 由 aelf
鍾政良 寫:請問鑽探工程的地基調查報告書,在什麼樣的限制下,可以請土木技師簽證,煩請告知相關法規是那一條。
由於公司的一個鑽探案由一名土木技師負責簽證,而甲方要求要大地技師的簽證。老闆說土木技師也可以,對方即要求我們提出相關法規佐證,不過我找不到,所以跑來這裡求救。


散見於各縣市政府或主管機關相關規則或管理條例內

通常是"建造執照"取得有關的規則或辦法內

EX
台北市
地質鑽探報告之地質構造分析宜由大地工程技師或應用地質技師簽證負責,但在前述 ... 之情況下,在平原地區之五十公尺深度範圍內之淺層鑽探得由土木技師簽證負責

玉山國家公園
鑽探深度小於20公尺可由土木技師簽證但鑽探深度在20公尺以上時須由大地或應用地質技師簽證

Re: 有關地基調查簽證的問題

文章發表於 : 2014 2月 25 (週二) 11:27 pm
#5 由 haijung
好像是五十公尺,不是二十公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