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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發表於 : 2009 2月 20 (週五) 11:09 pm
#0 由 sharon50527
我投的是"否,但是仍請 b09104083 應稍作修正。" (跪拜禮new)

我也看過b09104083大大的發言,雖然有些說法是不太對題,文字也是不太能夠理解。
但是,關於b09104083大大的說法,我都會自己做出判斷,到底是採不採信。
如果我覺得不採信我就跳過不看。

不過也是希望b09104083大大能做到以下幾點:(個人的建議~)
1. 希望b09104083大大,能把想說的話做出分段,使用標點符號。
2. 說出意見是個好事,也希望大大的態度也能婉轉的一點,直率雖然是件好事,但是有時候太過尖銳不只會傷到別人,也會害到自己。

以上就是本人笨矬的意見,如果有不對的說法,請跟我說。

文章發表於 : 2009 2月 20 (週五) 11:34 pm
#1 由 hibbeler

文章發表於 : 2009 2月 20 (週五) 11:35 pm
#2 由 CBT

文章發表於 : 2009 2月 20 (週五) 11:47 pm
#3 由 hibbeler

文章發表於 : 2009 2月 21 (週六) 12:48 am
#4 由 a3214000

文章發表於 : 2009 2月 21 (週六) 1:40 am
#5 由 edge23

文章發表於 : 2009 2月 21 (週六) 11:17 am
#6 由 站長

文章發表於 : 2009 2月 21 (週六) 9:35 pm
#7 由 leather
我覺得某B的發言大部分帶有一點針對性以及口氣態度上可能有點不妥

不至於要停權

但還是希望能改善
註冊不久~但看了還蠻多篇後的小小敢想 (失魂)

文章發表於 : 2009 2月 22 (週日) 3:25 pm
#8 由 b09104083

文章發表於 : 2009 2月 22 (週日) 9:06 pm
#9 由 llmj
我建議討論區要專制,涉及人身攻擊的文章就砍,情節嚴重就砍帳號,不要浪費時間在無意義的爭執。

畢竟討論區的成立,不是為了來打筆戰的,只要是打筆戰的文章就砍,不然就把文章鎖定,小建議。 (眼汪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