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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參考資料
徵才機關 桃園市政府殯葬管理所
名額 1名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桃園市
有效期間 105/12/16~105/12/20
資格條件
1.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土木工程相關科系畢業。 2.高級中學畢業並具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六個月以上或二年以上之經驗者。 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情事之一者。
工作項目
1.本所廳舍及管轄之殯葬設施之評估、規劃、設計、發包等事項。 2.本所廳舍及管轄之殯葬設施之修繕、擴充、增建、改建及新建等事項。 3.辦理其他區公所所轄殯葬設施之工程案件。 4.辦理公文收文、發文、歸檔、調案、交換公文專送、郵寄公文信件。 5.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桃園市桃園區大有路916號
聯絡方式
(含檢具文件)
1.請將履歷表(需貼上相片、註明聯絡電話、並請務必於履歷表上明列正職工作經歷及年資)、自傳、畢業證書、證照或受訓證書、證照請附影本資料。 2.如有意願者請於105年12月20日〈星期二〉下午5點前送達或寄達,非以郵戳為憑,敬請提早作業,個人履歷表一份(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桃園市政府殯葬管理所廳舍臨時人員)送桃園市政府殯葬管理所中壢區殯葬服務中心地址:桃園市中壢區培英路289號,逾期恕不受理。 3.如未錄取而欲取回履歷資料者,請附回郵信封俾便寄還。 4.支薪標準比照五等約僱人員33,908元,本職缺為106年度預估缺額需俟預算程序完成後並於106年度始得辦理進用。 5.聯絡電話:03-4522944或03-4271801#4216趙小姐(中壢區公所人事室兼辦)。
如工作表現正常每月可再支領提成獎金6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