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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先進大家好,我目前27歲,在臺北市公家機關土木職系服務,年資將滿3年。雖然平日工作有機會接觸標案審查、施工監督,但大多屬於行政性質,與實際設計、施工細節還是有點距離。
因為已取得土木技師證照,我不希望自己的專業隨著年資增加卻逐漸生疏。未來若有機會往業界發展,還是希望能保有一定的實務經驗基礎。
我知道《服務法》對公務員兼職有規範,因此我不考慮去掛名或正式進入事務所上班。但我想請教各位前輩:
1. 在公職期間,有沒有一些「不涉及違法兼職」的方式,可以實際接觸到事務所或工地的實務?
2. 是否有人透過假日協助熟識的事務所、朋友的工程,以「學習或觀摩」的方式累積經驗?
3. 參與小型案子(例如透天補強、違建合法化、加建設計)是否可行?還是這樣就會踩到灰色地帶?
4. 前輩們在公職時期,都是怎麼保持自己對設計與施工面的敏感度?
我希望能找到合適的管道累積經驗,避免專業停滯。若有過來人的經驗分享,非常感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