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桃園機場土木職缺之語文條件證明之疑慮?

發表於 :
2015 10月 26 (週一) 3:33 pm
#0 由 pphchen
在簡章中提及【試用期滿前應自行取得各類組資格條件之語文能力成績證明,經考核成績優良,完成甄試程序,始得正式進用。試用考核成績不合格,即終止勞動契約】;故是否未在試用期滿前取得該項證明就一定不續用? 謝謝
Re: 請問桃園機場土木職缺之語文條件證明之疑慮?

發表於 :
2015 10月 30 (週五) 10:38 am
#1 由 fly_bird
望文生義,似乎是這樣的意思沒錯,而且,若無該語言能力條件,就等於不符報名資格呀,所以讓考生在試用期結束前取得,我個人覺得很合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