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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日條款or死灰復燃]工地主任220小時職能訓練課程講習之講師招募

文章發表於 : 2007 9月 06 (週四) 11:41 am
#0 由 Wii
今天一位朋友告知這則在104上的講師招募新聞,也因此好奇去看了一下,把內容copy過來這裡讓各位閱讀........時間若記得沒錯,應該是今年年底將是工地主任執照5年落日條款最後一年,周遭在土木界的朋友們都說工地主任準備捲土重來,繼續延續,果然......104上面已經出現這則招募講師的職缺,還是勞工局要找講師的。
各位大大看過這則招募訊息之後不知有沒有什麼感想想表達,我是覺得,土木業真的有很多矛盾的地方存在,我想技師們應當大多數希望工地主任執照不能再被沿用,但舊有這一批廣大取得工地主任執照的人,加上沒有技師的業界人士,卻是希望能夠藉由工地主任執照保障自己的工作生存權................真是兩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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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造業工地主任220小時職能訓練課程講習之講師招募 (需求人數:不限)
求才內容說明
【職務說明】 講師資格如下:
1.現任或曾任大專院校助理教授以上職務,並有相關科系五年以上教學經驗者。
2.大專院校以上相關科係畢業,並有十年以上營建(繕)、勞安或環保相關教學經驗者。
3.大專以上相關科系畢業,現任或曾任營建(繕)、勞安或環保主管機關或相關事業單位之主管職位五年以上者。
4.高中職以上畢業,現任或曾任營建(繕)、勞安或環保主管機關或相關事業單位之主管職位十年以上者。
5.講師並檢附授課同意書。
p.s 工作地點:台北/宜蘭/嘉義/台南/高雄
【職務類別】 講師
【管理責任】 非管理職,無需負擔管理責任
【工作性質】
全職
【接受身分類別】 上班族
【詳細上班地點】 台北縣三重市
【是否出差】 無需出差
【工作待遇】 依公司規定
【可開始上班日期】 不限
【上班時段】 上班時段:08:00 /下班時段:17:00
【休假制度】 依公司規定
工作條件限制
【年齡限制】
依據就業服務法,取消限制。
【學歷要求】 專科以上
【科系限制】 不拘
【工作經驗】 不拘
【語文條件】 不拘
【電腦專長】 不拘
【其它條件】 未填寫
( 職務發佈日期:2007-08-13) ( 職務有效期限:)
應徵方式:
【職務聯絡人】 謝莉伶小姐
【聯絡E-Mail】

文章發表於 : 2007 9月 06 (週四) 1:18 pm
#1 由 sandaniel.tw
工地主任準備捲土重來,那他們要採取什麼樣的手法,才會翻盤?
光找講師,應該沒辦法更動法律吧?

況且如果照Wii大所Po的文章,感覺好像只是營造業工地主任220小時職能訓練課程吧。
跟工地主任想要翻盤有很大的差距喔~~~~

Re: [落日條款or死灰復燃]工地主任220小時職能訓練課程講習之講師招募

文章發表於 : 2007 9月 06 (週四) 3:27 pm
#2 由 ivi
Wii 寫:今天一位朋友告知這則在104上的講師招募新聞,也因此好奇去看了一下,把內容copy過來這裡讓各位閱讀........時間若記得沒錯,應該是今年年底將是工地主任執照5年落日條款最後一年,周遭在土木界的朋友們都說工地主任準備捲土重來,繼續延續,果然......104上面已經出現這則招募講師的職缺,還是勞工局要找講師的。
各位大大看過這則招募訊息之後不知有沒有什麼感想想表達,我是覺得,土木業真的有很多矛盾的地方存在,我想技師們應當大多數希望工地主任執照不能再被沿用,但舊有這一批廣大取得工地主任執照的人,加上沒有技師的業界人士,卻是希望能夠藉由工地主任執照保障自己的工作生存權................真是兩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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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我的認知沒錯,目前工地主任班的恢復辦理,並不是為了搶土木技師的飯碗,
工地主任執照以後仍然無法擔任專任工程人員。

會恢復工地主任班,是因為營造業法裡的規定,
「營造業承攬一定金額或一定規模以上之工程,其施工期間,應於工地置工
地主任。」

現在市面上工地主任執照很缺,如果上述條款要落實,不恢復辦怎行?

至於五年的落日條款(第66條),則沒有聽說要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