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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土木先進大家好:
不好意思,再發一篇打擾各位先進,
小弟我在9月中旬有發一篇文章請教有關現有巷道、既成道路、私設通路等問題。
至今已過3個月,所以手上也辦出一些案子了~~~
但是在這段時間相關單位(機關)的意見都不一樣,最後都是透過開會主席決議然後就決定,
所以我就依據會議結論去執行,但是還是有些疑義,所以上來請教。
請問是不是已經沒有地方機關在認定既成道路了?是否所有的判例(訴願)都是畔認定既成道路的機關敗訴?
不知道訴願的判例網路有沒有公布,因為我在網路上搜尋到的都只有部分,不知道訴願機構會不會在哪邊有公告放訴願的判決書。
最近在著手找各縣市政府的現有巷道認定辦法,想做一個認定的流程或認定的辦法出來 這樣以後才可以辦快一點。
最後,當認定為既成道路(現有巷道)後,都市計畫區內,是否可依據市區道路條例裁罰?(因為警察機關說一罪不兩罰 要用最高的罰)(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只罰1200-2000元j)
私設通路是指 建築技術規則 所定義的私設通路,認定後 是否沒有可以裁罰的辦法?
描述得有點小混亂,請大大們提供一些意見,非常感謝!!!
再補充一下,如果訴願輸了,會不會有國賠、刑責或相關懲處到承辦個人的情事呢?
行政處分是沒什麼好怕的,就怕卡到刑責、瀆職等不好的事情,因小弟已經考到技師牌(但沒有工程經驗= =),如果在機關內待不下去只好跳出來投靠民間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