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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定亞:正視營造業抗爭權

文章發表於 : 2008 3月 03 (週一) 1:02 pm
#0 由 llmj
據報載,上周某承包高雄港洲際貨櫃中心相關工程的大型營造廠,因受鋼筋等建材價格高漲影響,傳跳票近億元,無預警倒閉,受害廠商數十家。值此同時,台灣區營造公會也已經向政府發出通牒,如果政府處理鋼價狂飆的機制遲未解決,業者為求自救,不排除在本月十一日發動公共工程大罷工,全面停工三天,估計將有五千億的公共工程受影響。

平心而論,這幾年行政院對於解決前述各種問題的努力,就如同業者一波波的訴求一樣,並未停過;例如設立各種跨部會專案協調機制、制定物價補貼機制、協助媒合營造業勞工就業、設立行政諮詢平台、強化工程爭議解決體系等。而最近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更將推動「公共工程用鋼筋共同供應契約」,將鋼筋漲價的風險透過共同供應契約,轉由政府機關承擔。理論上,工程風險轉由政府承擔之後,業者的威脅就應該已經解除,為何仍要持續抗爭﹖

最關鍵的問題,就出在行政院的政策在進入執行面時,卻即容易走進了僵局,最常見的原因有四:

第一、在行政院負責制定政策的公共工程委員會並沒有指揮各部會轄下機關的權力,部會首長才掌有指揮大權。因此公共工程委員會僅能函知各機關「得」執行特定協助或補貼廠商損失的政策,至於是否一定要執行這些政策或是如何編列預算去執行這些政策,都是部會的裁量權限。執行機關的解讀卻變成,既然不作為也是於法有據,於是選擇完全不作為或是刻意畫地自限。

第二、在防弊遠重於興利的官場文化中,一旦機關首長選擇要協助或補貼廠商,往往不免事後要面對政風、檢、調、利害關係業者或在野黨的質疑。既然國人不願意看到任何與政府做生意的業者賺錢,那大概只有讓業者賠錢才能證明公務員的清白。

第三、機關的預算原本就是不足的,如果要把預算挪為協助或補貼業者之用,就勢必更加排擠公共建設的預算需求,因此機關首長的考量很簡單,如果不能讓所有的業者都得到救濟,不如公平一點,全部都不協助或補貼。

第四、依據地方制度法規定,地方政府對於地方自治事項有管轄權限,不受行政院的政策所指揮。地方政府的財政困境其實遠大於中央政府,要地方父母官同意執行這些政策,除非中央撥預算下來。但是對於業者,這卻是典型的中央與地方「一國兩制」。無奈的是,大部分營造業者所承接的都是地方政府的工程,中央政府的工程規模雖大,但件數卻遠少於地方政府,而中小型營造業者的財務能力又特別的脆弱,物價的漲聲一起,成百成千的業者就倒地不起。

國人應該知道的是,工程上的許多風險,例如建材物價飆漲、棄土無處可去、勞力短缺或是砂石供需失調等,都不是營造業者造成的,也非業者可獨力解決的。換個角度看,即使要政府機關去面對這些工程風險,其實也是同樣的束手無策。但或許是基於前述的原因,許多機關仍透過訂定不公平的契約,片面的要業者承擔這些風險,使得工程建設的績效與成敗已經不在技術,而是運氣。其實結果並不難理解:建材漲價是事實,政府不願意吸收價差,就是要業者拿家產來貼而已,至於完工後的公共設施則仍是全民享有,已經倒閉的業者是不會抗議的。

在當前的社會現實中,要解決眼下的僵局大概也只剩下一途,那就是透過業者的自救抗爭,讓掌有政治實權的官員非去正視業者的訴求不可,並透過部會首長對執行機關施壓,要求其面對問題,停止把非屬工程技術的風險移轉給營造業者承擔,方可能讓政府與營造業共同渡過這個僵局,也讓營造業繼續在物價波動的年代存活下去。

因此,筆者呼籲關心公共建設產業的所有國人,能夠認同並支持營造業者的抗爭權,這個權利並不是要讓業者有展現不理性行為的機會,這個權利是繫著國家建設命運的終極制衡機制。(作者為中央大學營建管理研究所教授兼所長、前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副主任委員)中國時報 2008.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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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發表於 : 2008 4月 02 (週三) 12:45 am
#1 由 果然翁

文章發表於 : 2008 4月 03 (週四) 11:05 pm
#2 由 sandaniel.tw
現在外面的營造廠真的很不好做了,地方政府財政情況都很差,不僅有時薪水遲發,年終獎金也要分期付款,所以連給包商的工程款也拖欠很久,連有些評選案,折數也出現八折標。

工程預算書內的鋼筋水泥單價都偏低,包商不容易賺錢就算了,連估驗款也給的慢,去年一整年,營造廠倒了3000家,這樣下去,明年丙級營造也要聘請技師的政策,恐怕技師的行情也不會太好吧。

總歸一句話,沒錢啥都別說。

文章發表於 : 2008 4月 04 (週五) 12:11 am
#3 由 我也想當土木技師

文章發表於 : 2008 4月 04 (週五) 12:26 am
#4 由 sandaniel.tw
哈~ 我很贊同 我也想當土木技師 大的意見。

現在不論是中央或者是地方都是人力吃緊,這些行政流程就是在降低效率,說好聽一點是創造公務人力的需求。

事實上,就上級機關要地方單位填的表格,就也夠遮騰了,現在還搞一個五項指標,填那個excel,就覺得有點窒礙難行,也不知道工程會到底用意為何?搞不好是某個人又想升官,想出來亂搞的吧。

自從進了公家單位,就深深覺得土木工程人已經跟工程的現實有點距離了,每天在工地的時間不多,基本上都是在搞文書作業,什麼備查的啦,審查的啦,哩哩雜雜搞一堆,對有些工程而言,做文書的搞不好比現場施作的人多,這像話嗎?

有了這麼多行政流程跟法規的束縛,政府機構就像一個巨大的恐龍,光是行政流程就耗掉大半時間,而辛苦做出來的文書,竟然就是要讓人調查用的。

再次推一下 我也想當土木技師 大的好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