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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土木人應該學習法律當第二專長,以求自保!

文章發表於 : 2015 2月 17 (週二) 7:18 pm
#0 由 台東阿智
爭點整理如果寫得好--可以主導訴訟程序--惟一般律師很少座爭點整理狀--因為寫一份完美的工程訴訟爭點整理狀要整整一天10~12小時,還不包含深入了解整個工程的來龍去脈公文往返契約圖說等約20~30小時,因為投資報酬率太低,所以一般律師(非技師出身者)遇到複雜的工程訴訟時,都不太願意作--以上經驗供參

Re: 土木人應該學習法律當第二專長,以求自保!

文章發表於 : 2015 2月 24 (週二) 8:36 pm
#1 由 土包仔
土木人被看不起?~~先要檢視一下為何被看輕~~
如果25年工程資歷的「專家」~~都視亂填報表為常態~~
那天被法辦~~也就不意外了~~~
登載不實~~虛填報表~~最基本的法律常識~~只是常識而已~~
法律還要保障你嗎~~~那業主的權益誰來保障~~
25年的專家都這樣搞~~不看輕土木人都很難~~~

為何不檢討不能如實填寫的原因~~是品質太差嗎~~~是都沒有在遵守法規嗎~~~
法規說7天才能拆模~~你2天就拆了~~所以報表要虛填拆模時間7天~~是這樣嗎~~~
如果是~~~那貴公司的品質~~應該也跟土木人被看輕多少有點關係才是~~~

不必擔心法官冤枉你~~檢察官看不起你~~
而要擔心你有沒有照法規在做事~~~
有沒有拿出良心蓋房子~~築工事~~~
有沒有把工地當成自己要住的家來蓋~~~
如果都做不到~~~
學了法律也只是變成幫投機土木人脫罪的打手而已~~~
沒有辦法讓土木工程實務品質提升~~

Re: 土木人應該學習法律當第二專長,以求自保!

文章發表於 : 2015 2月 25 (週三) 4:19 pm
#2 由 b516
公家跟私人蓋房屋本來就差很大了….在公家搞工程要遵行政府採購法…不管是最低標還速異質最低標都把廠商利潤壓低…工程品質當然縮水(出問題又叫公務員擔責任)…如果偶錢夠多要蓋屋…一定找京城建設或是隆大營造這些優質廠商來作…製造出來的品質自然不同…所以公共工程品質的低落還是受到政府採購法很大的影響阿 (GOODJOB)

Re: 土木人應該學習法律當第二專長,以求自保!

文章發表於 : 2015 2月 27 (週五) 2:20 pm
#3 由 opender
其實,真正的亂源,都是從青島東路開始,一路玩到爛,土木人因為處於這條食物鏈的最下層,才會變成今天這樣............. (XD)

Re: 土木人應該學習法律當第二專長,以求自保!

文章發表於 : 2015 3月 02 (週一) 4:18 pm
#4 由 b516

Re: 土木人應該學習法律當第二專長,以求自保!

文章發表於 : 2015 3月 02 (週一) 5:05 pm
#5 由 opender
亂源就是從青島東路跟濟南路中間那棟紅色的建築物出來的啊 ~~~~~ (GOODJOB)

Re: 土木人應該學習法律當第二專長,以求自保!

文章發表於 : 2015 3月 02 (週一) 6:05 pm
#6 由 sosan

Re: 土木人應該學習法律當第二專長,以求自保!

文章發表於 : 2015 3月 03 (週二) 8:53 am
#7 由 b516

Re: 土木人應該學習法律當第二專長,以求自保!

文章發表於 : 2015 3月 03 (週二) 10:16 am
#8 由 sosan
噗~~~(噴飯)
蓋豪宅和品質好有啥關係!?有没有具體一點的論點ㄋㄟ!!! (jolin)

Re: 土木人應該學習法律當第二專長,以求自保!

文章發表於 : 2015 3月 03 (週二) 10:19 am
#9 由 b5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