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颱風季要來了,請各位留守人員小心,
颱風季留守跑去買便當,
大家的想法就是:『我每天在機關上班都有固定中午、下午休息耶,颱風天也不可以QK 1小時(約54分鐘)嗎?有差這一小時嗎?我是依照機關慣例辦理的啊』
按此案看來,留守真的是10分鐘都不可以跑。乾糧真的要準備充足。
若致人於死,「相當因果關係」確立,刑事「業務過失致死罪」就飛來了。
若刑事判刑確定,家屬就可以申理國賠,
科長馬上二一添作五,主張 「機關與承辦人各負責一半」,
承辦人需負擔大概 500萬~800萬之數。活到80歲的月退俸大約也是這數字,
等於白考,送給政府了。
至於家屬,要不要對承辦人再提起民事訴訟,那真的是..............
所以,留守..........或是去買便當..........看守水門...........都要 非常小心。
民事、刑事、國賠,都會撲上來。能不能平安領到退休金,會發生問題的。
有時候,要勸勸長官,叫他不要省那些有的沒有的費用,
建築物、設備該整修、就要花錢整修,別颱風季,拿自己烏紗帽開玩笑。
這新聞,我一定要拿給老闆看,他不處理,就告監察院算了。免得颱風季出事。
http://news.chinatimes.com/society/0,52 ... 56,00.html
後豐斷橋案 買便當延誤封橋 兩公僕起訴
* 2010-06-16
* 中國時報
* 【鮮明、陳世宗/台中報導】
造成六死慘劇的台中縣後豐大橋斷橋案,台中地檢署查出公路總局員工楊慈聰、廖大森,監控水位時跑去買便當、加油,當水位達到封橋紅色警戒線時,足足慢了五十四分鐘才通報,以致來不及在橋面塌陷前封橋。檢方認為兩人有過失,昨依業務過失致死罪提起公訴。
公路總局二區工程處台中工務段段長陳煌獎,昨天表示尊重司法,但也覺得「無奈」、「不公平」。他說,後豐大橋斷裂主要是因為天災,兩名員工奉公守法、執行公務,如今被起訴,對基層公務員是一種打擊。
台中地檢署偵辦年餘,查出大甲溪水位當天下午五時四十五分,已達到沉箱頂下一公尺紅色警戒線,必須準備封橋,但在場監控水位的公路總局二區工程處台中工務段辦事員楊慈聰、養路士廖大森,卻於五時卅一分,由司機搭載到後裡鄉加油、買便當,遲至六時卅九分,才向工務段回報水位已達紅色警戒,足足慢了五十四分鐘。
檢方指出,兩人直到六時四十九分,仍未完成封橋作業,當時橋面已塌陷,陸續有三車六人跌落溪底,四人證實罹難,兩人尚未尋獲。
罹難者陳羿涵的家人說,這是遲來的正義,雖無法接受,卻是既成的事實;雷毓琦的太太宋玉鳳認為,兩年時間太久,錢再多也無法挽回寶貴的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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