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偵查不公開

文章發表於 : 2010 6月 24 (週四) 5:20 am
#0 由 lawrencechen2004
只要進入 偵查階段,很怪的是,不管你是 公務員、或一般民眾,

你的身家會被全部挖出來,刊在報紙上,然後畢業多年很少聯絡的朋友、同事、上司會打電話給你,

「那是你嗎?」

真的很恐怖,連鄰居都會認出你來。我們不是社論主編,輪不到我們對檢察官、偵查佐、調查員講那麼重的話。

但各位在約談、或筆錄階段,得非常小心提及這點,請該單位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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偵查不公開
【聯合報╱黑白集】

2010.06.24 02:47 am


中研院生醫所長陳垣崇遭檢方搜索約談,震驚學界。陳院士在研究領域內聲望崇隆,被譽為「每年救活上千新生兒」,同事都說不相信他會涉弊,且擔心國內法令不完備會影響科學發展。

一個人犯罪與否,要讓證據說話,不是過往學術聲譽如何、立功紀錄如何就能作為依據。所以學界「難以置信」亦不足以論斷,還是要待司法調查。

然而,此事令人不敢領教的,應是檢調未能維持「偵查不公開」。陳院士被檢察官帶往約談,已有大批媒體守候拍照,搜索地點大公開,所謂「涉案」情節亦鉅細靡遺地曝光。

「偵查不公開」,好像是隨便檢察官玩的名堂。刑事訴訟法不但有此原則,還明訂「搜索應保守秘密,並應注意受搜索人之名譽」。但至今的實務操作裡,從太極門事件的檢方被監察院糾正,到職棒涉賭事件中的檢察官公開稱「職棒玩完了」,乃至於企業被全程報導「搜索實況」以致市場動盪,法務部何曾對於檢方濫權違法有所約束懲處?

陳垣崇是重量級人物,多少還得到學界同情聲援,一般民眾受到的待遇更不堪言。對於檢察官辦案程序瑕疵,感受點滴心頭的正包括了馬英九,他為了自己的案子狀告檢察官時,輿論曾提醒毋寧關注整體司法正義。卻不知總統是否有此「高度」關心制度改革?

【2010/06/24 聯合報】@ http://ud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