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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心!!

文章發表於 : 2011 3月 19 (週六) 11:38 am
#0 由 普通大學
看到事求人此篇訊息
請務必審慎考慮

資料來源:自己

**市政府工務局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委任第五職等或薦任第六至第七職等
職稱 技士
職系 土木工程 ............備註:本局辦公環境良好、交通便利,具多元之陞遷管道,未來發展性佳,歡迎踴躍投件。

文章發表於 : 2011 3月 19 (週六) 1:06 pm
#1 由 fink
小心什麼,可以明說嗎?

Re: 小心!!

文章發表於 : 2011 3月 19 (週六) 4:36 pm
#2 由 opender
普通大學 寫:看到事求人此篇訊息
請務必審慎考慮

資料來源:自己

**市政府工務局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委任第五職等或薦任第六至第七職等
職稱 技士
職系 土木工程 ............備註:本局辦公環境良好、交通便利,具多元之陞遷管道,未來發展性佳,歡迎踴躍投件。


容易進看守所啃雞腿吧,哈哈 ~~

文章發表於 : 2011 3月 19 (週六) 10:38 pm
#3 由 newyork
徵才機關 新北市政府工務局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委任第五職等或薦任第六至第七職等
職稱 技士
職系 土木工程
名額 4名(得列候補4名,候用期間3個月)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23-新北市
有效期間 100/03/17~100/03/27
資格條件 (1)大專土木有關系、科畢業或高等考試或相當於高等考試以上之特種考試相關類科考試及格。(2)具土木工程職系任用資格者。(3)無特考特用限制調任之情事者;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各款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之情事者。(4)工作積極認真、品德操守良好、學習能力強。
工作項目 辦理土木工程相關業務及其他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
電子地圖
聯絡方式 應檢具之證件:(1)考試及格證書影本。(2)最高學歷證件影本。(3)初任同一序列職務及現職銓敘部審定函影本。(4)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影本。(5)最近3年獎懲令影本。(6)國民身分證影本(正反面)。(7)公務人員履歷表(含白天聯絡電話、自傳、親自簽名)。(8)英檢(或相當英檢)證明書影本。以上影本請以A4紙張裝訂,資料如有不實或舛漏,一切後果由當事人負責。報名方式:3月27日前請將相關證件資料逕(寄)送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13樓新北市政府工務局人事室陳小姐(聯絡電話2960-3456#7610)收,信封請加註應徵職缺,證件不齊或逾期報名者均不予受理。甄審通知: 1.合於初審條件者,擇優通知面試,不合者恕不通知亦不退件。 2.本次公開甄選因職缺有限,未能立即遴用者,依甄選名次得增列與徵才名額相等之候補人員,列冊候用,期間3個月,俟有出缺外補另行通知派補。 備註:本局辦公環境良好、交通便利,具多元之陞遷管道,未來發展性佳,歡迎踴躍投件。

Re: 小心!!

文章發表於 : 2011 3月 20 (週日) 11:28 pm
#4 由 LSC
普通大學 寫:看到事求人此篇訊息
請務必審慎考慮

資料來源:自己

**市政府工務局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委任第五職等或薦任第六至第七職等
職稱 技士
職系 土木工程 ............備註:本局辦公環境良好、交通便利,具多元之陞遷管道,未來發展性佳,歡迎踴躍投件。



這個新北市的缺要去的人請三思
大家可以參考一下
本人前幾天聽該局的人表示
他們有同事是去年考試分發的,現在就要"辭職"
連考試及格程序都未完成(未合格實授)
另外他本人也確定要調職

文章發表於 : 2011 3月 21 (週一) 8:43 am
#5 由 opender
對付這種地雷缺,辭職是最後的選擇,為什麼不先徹底擺爛 ? 狗官讓你難做,你也讓那些狗官吃些苦頭不是更好 ???

文章發表於 : 2011 3月 21 (週一) 10:00 am
#6 由 lalito
opender 寫:對付這種地雷缺,辭職是最後的選擇,為什麼不先徹底擺爛 ? 狗官讓你難做,你也讓那些狗官吃些苦頭不是更好 ???


有兩種可能:
一.個性問題,有些人的個性就是不喜歡或不會擺爛,又不敢做違法或是法律模糊間地帶的事情,長官叫你做違法的事情你敢做嗎?發生事情時,你蓋第一個章,第一個死,長官可以講牠沒去現場會勘或勘驗所以不知情,或找一堆理由說牠只負責綜理監督全科業務,案件的真實或事實牠不清楚
二.機關環境問題,狗官要害你的方法很多,讓你直接面對民代或刁民,牠閃到一邊去,在長官前面講你壞話,隱瞞一些訊息讓你誤判,發生一些難處理的事情時,說這是你的業務,叫你自己看著辦

文章發表於 : 2011 3月 21 (週一) 1:00 pm
#7 由 opender
lalito 寫:有兩種可能:
一.個性問題,有些人的個性就是不喜歡或不會擺爛,又不敢做違法或是法律模糊間地帶的事情,長官叫你做違法的事情你敢做嗎?發生事情時,你蓋第一個章,第一個死,長官可以講牠沒去現場會勘或勘驗所以不知情,或找一堆理由說牠只負責綜理監督全科業務,案件的真實或事實牠不清楚
二.機關環境問題,狗官要害你的方法很多,讓你直接面對民代或刁民,牠閃到一邊去,在長官前面講你壞話,隱瞞一些訊息讓你誤判,發生一些難處理的事情時,說這是你的業務,叫你自己看著辦


想當初我是菜鳥時,就選擇跟上面硬幹,可惜還沒分出勝負前高考上了,那些狗官知道沒辦法再整我,就自動把業務移給別人,但我還是覺的,除非你很會考試,再來用辭職這個方法,不然,與其失業在家被樓下管理員看不起,我倒還寧可在辦公室跟那些狗官奮戰到底 ~~~~

文章發表於 : 2011 3月 21 (週一) 1:50 pm
#8 由 newyork
opender 寫:與其失業在家被樓下管理員看不起,我倒還寧可在辦公室跟那些狗官奮戰到底 ~~~~


名言也 (GOODJOB)

文章發表於 : 2011 3月 21 (週一) 3:17 pm
#9 由 8136WS
newyork 寫:
opender 寫:與其失業在家被樓下管理員看不起,我倒還寧可在辦公室跟那些狗官奮戰到底 ~~~~


名言也 (GOODJOB)


太衷懇了,偶像偶像 (orz之銅鈴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