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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水土保持計畫審核監督辦法」條文第3條解釋

發表於 :
2011 8月 08 (週一) 4:58 pm
#0 由 RieszLIu
「水土保持計畫審核監督辦法」中第3條
於山坡地或森林區內從事本法第十二條第一項各款行為,其水土保持計畫
得以簡易水土保持申報書代替之種類及規模如下:
.........
七、其他開挖整地:挖填土石方,其挖方與填方之加計總和未滿五千立方
公尺者。
想請問各位工程先進
假設 挖方7500 m3、填方5000 m3=>
挖填方總和計算方式是
1.7500-5000=2500
2.7500+5000=12500
請問其解釋是1還是2?

發表於 :
2011 8月 08 (週一) 7:02 pm
#1 由 我也想當土木技師
是2

發表於 :
2011 8月 09 (週二) 4:46 pm
#2 由 LV
依小弟的親身之經驗,採兩者絕對值相加。所以正確答案是2!
Re: 關於「水土保持計畫審核監督辦法」條文第3條解釋

發表於 :
2011 8月 22 (週一) 3:52 pm
#3 由 RieszLIu
「水土保持計畫審核監督辦法」中第3條
於山坡地或森林區內從事本法第十二條第一項各款行為,其水土保持計畫
得以簡易水土保持申報書代替之種類及規模如下:
.........
七、其他開挖整地:挖填土石方,其挖方與填方之加計總和未滿五千立方
公尺者。
以上條文是100年2月21日及95年2月4日修正過後第三條條文
但是原條文(93年8月31日)
.........
七、其他開挖整地:挖填土石方絕對值總和未滿五千立方公尺者。
因此感覺到疑惑,修正前條文,毫無疑問是:
挖填方計算:挖方7500 + 填方5000 = 12500
修正後會反而會混淆是:
1.7500-5000=2500
2.7500+5000=12500
看來挖填方還是以7500+5000=12500計算
原本想說看看能不能躲過水土保持計畫,改提簡易水土保持申請書
看來是躲不過了......
Re: 關於「水土保持計畫審核監督辦法」條文第3條解釋

發表於 :
2011 8月 23 (週二) 12:37 am
#4 由 JustHu
需要外包水保計畫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