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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個包商他的施工品質不錯,很多方面也很配合,
可是他的品管作業概念很差,最近有好幾個工項的施工品質計畫書等
以及送審資料都延遲,假如是平常還好,
現在被工程查核到,上面建議罰款,可以小弟翻遍契約書,
我這一版的契約,沒有關於品管的罰則,都是履約進度的罰款,
而且動輒1/1000以上契約總價的罰款比例
小弟想請教一下,各位版大遇到這種情況要怎麼處理?
罰是一定要罰,但是希望能引用一條比較輕的條款,給他警惕一下就好。
現在的時間是 2025 5月 06 (週二) 10:23 am
murray 寫:紫煌大大
小弟建議施工、品質計畫書送審資料延遲,可以從品管費用之單價分析,直接將這兩筆費用扣除,這樣的費用可能是雙方比較能接受的。
不然的話,就直接依照合約扣款,若廠商不接受,請他申訴,你再函請工程會解釋,將程序跑完,比較不會有裁量權的問題。
另外小弟印象中工程合約範本有寫,若不影響總體工程進度,可以依各工項之金額,處罰逾期違約金,不過也要看你的合約是怎麼制定的,才能判斷。
因為是被工程查核建議罰款,所以千萬不能心軟,合約如何規定就如何處理。
zakkpeng 寫:murray 寫:紫煌大大
小弟建議施工、品質計畫書送審資料延遲,可以從品管費用之單價分析,直接將這兩筆費用扣除,這樣的費用可能是雙方比較能接受的。
不然的話,就直接依照合約扣款,若廠商不接受,請他申訴,你再函請工程會解釋,將程序跑完,比較不會有裁量權的問題。
另外小弟印象中工程合約範本有寫,若不影響總體工程進度,可以依各工項之金額,處罰逾期違約金,不過也要看你的合約是怎麼制定的,才能判斷。
因為是被工程查核建議罰款,所以千萬不能心軟,合約如何規定就如何處理。
品管費用通常編列為乙式,就算單價分析裡有計畫書的費用,
個人覺得也不適合拿來不計價或扣款(契約條文裡應該也會有乙式的工項計價原則)
回過頭來說
應該是拿契約裡推定應提送計畫書的時程來要求包商
甚至依約不准包商施工,或因此造成包商施工時程上的延誤
如此才有逾期違約罰款的可能
紫煌 寫:我有一個包商他的施工品質不錯,很多方面也很配合,
罰是一定要罰,但是希望能引用一條比較輕的條款,給他警惕一下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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