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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篇在公會看到的留言,我看了也蠻有感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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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弟是這樣覺得,越晚立的法,絕對是受到更多相關利益衝突的法規與團體的抵制...........或許這就說明了從去年談的「國土建設法」演變成「土木建設法」又演變成「土木工程法」的心路歷程。
小弟感覺這是不斷一步步妥協下的產物............我不知道未來這部法(如果取這樣的名字,相信內容也一定有相當程度的妥協與調整)跟當初大家一開始的預期差多少?或許大家到時候可以分享各自的看法
我的看法是,「水利法」早於土木目前在推的(土木工程法or其他名字)立法..........他確實有他的效益在,但,是否為水利相關專業人員或公會帶來多大助益?
如果要取「土木工程法」,倒不如建議把「工程」二字也拿掉..........不是說忘了工程本位,而是...........就像建築法,人家也沒擺工程二字阿,況且............在現今重視生態、環保議題,全球暖化與節能減碳下,記得曾經在技師報看到一篇對於節能減碳未來土木技師能夠盡一份心力的期待..............假設法律就定位在「工程」,那未來,將會損失很多工程以外更大更重要的參與.........節能減碳不就是。
我不是要誇建築法也不是要羨慕建築師,不過,建築法的許多內容,與許多建築師在做的,確實很大部分脫離工程的枝微細節,也就是因為探討參入了更多的文化、人性、藝術成分,這樣才能夠跳脫「工程」的窠臼..............不過,我這樣講確實也很難執行,因為就連許多學校的土木系的課程內容中,力學實在佔太大部分,很少人文、文化等超脫工程格局的培養
小弟會有這樣的感想,是因為前陣子TVBS製播「前進新東京」等一系列報導東京許多區域的新型態規劃,報導中所著重的都是人文、文化、藝術層次,當然工程也會包含一部份,但不是全然..............看著那節目,我自己就會在想,為何TVBS會製播這樣的節目,訪問了許多的建築大師,甚至連台北縣長周錫瑋也帥團親自到東京取經........但,內容所報導的都是「區域」,而非「單單建築物」,既然非單單建築物,那畢竟與許多土木、水利工程有相關,然............有土木技師參與嗎?或者我們只希望被外界定位為「工程」層面的角色?在當下節能減碳、地球暖化生態改變的情況下,是值得好好思考..................所以小弟個人認為既然逐漸妥協下所定的名稱「土木工程法」(應該是避免採到許多人的線),不如乾脆取為「土木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