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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參考資料
努大哥,您好,
我承認無端起訴是比以前低。
但大前提是,我們本來就不需要冒那風險。新風險來自別處。
土木、建築比別職系風險高太多。
有空請看本站:
『常聽到『公務人員只要不拿錢』就沒事??』答案是No。你有連帶責任。
http://bbs.civilgroup.org/viewtopic.php?t=35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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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營造廠任職時,我常常搞不懂,
上10億專案的正式公務員為甚麼好好的日子不過,卻要借酒消愁,期在必醉,有兩顆肝的人也不能這樣喝。
我還笨到以為他業務量太低,生活無聊,後來理解,全然不是這樣。
還真不少長官,在家自己倒酒喝,加班壓力嗎?不是。
是案子簽錯,也進檔案室,午夜夢迴,想到要扯進去利益集團,關係切不開,動不動就更幾審,想不開是要哀號。
下次另案,你還能跟利益團體切開嗎?
不能!把柄在別人手上,一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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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營造廠階段,依慣例被長官騙去當白手套,
我簽了幾次終生後悔不已的土方案。
要是懂法規、懂行政流程瑕疵,寧可離職也不簽那鬼東西。
站上炮灰學長、還有許多學長常說『中了招數』。
進機關就更懂了,為了月退俸,那是一種你脫不了身的染缸。
每每想到這些被騙經歷,都有幾個共同點:
*. 法律知識欠缺,還真不只是採購法而已。
*. 欠缺實務流程經驗。許多廠商、學長、別的機關專攻行政程序漏洞。
*. 利益團體是一群人,關係好幾年很好,不是一兩個人。
*. 該給你的法律知識、行政程序知識,就是不給你,一藏好幾手。
*. 各個擊破,別人小孩死不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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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高速公路開車來講,
老闆曰:『ㄟ,上次那個誰,白天全線開150~170 km/hr,也沒被抓。GPS喊有照相、有警車,才降到115,高雄到台中1小時20分,你特沒膽。』
老闆曰:『上次那個調去中央的學長,開180~210 km/hr,只是被攔下來,好好跟交通警察講講,就罰小單,沒事啦。』
另外有的人習慣不進內線車道,就是在外線固定 90~105 km/hr。
這其實是,不同的風險管理方式。他們單位就是習慣性 150~190,被抓再說。老闆曰:『沒辦法,民代有交待,以前都可以這樣辦,你照著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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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想法簡單,就風險透明爾以。
或有人曰:『那是中央那些蛋頭學者的規範,縣市、地方不可行』
敬答:『那你去跟調查局解釋,我遵照你的法律見解辦事,責任由你扛。責任政治爾以,不是嗎?』
或有人曰:『我們土木業,文武行啦,冒險是必要的,勞工安全死人,哪裡沒有死人呢?在所難免。』
敬答:『那長官你怎不身先士卒死給我們看?簽呈上連『當否?』、疑問句都不可以出現了,你哪有機會身先士卒?』
或有人曰:『不一定有事啦,安啦。』
敬答:『上級來的法規宣導函,別再找麻吉技士簽『影送各承辦』,
根本沒有影送,企圖隱瞞新版法規宣導,好幾季我沒收到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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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承認,很多公務人員還七八年掛著更幾審,好像可以賭期望值。
但那只是法外開恩,多的是『惡法亦法』的先例。
你還真以為考上公務員後,法院授予『英國皇家合法殺人執照』?
我上次看電影007,他的老闆已經警告他,要送辦。
在法規前面、風險前面、勞工安全前面,我不想聽到老闆用『期望值』來說服我。
我領政府的錢、不為私人老闆服務、政府給我就業保障、打打字就增加幾百萬動支(營造廠50歲的資深副理書面外得面報總經理詳細解釋)、少人能及的特權、會議上一人一聲令下監造以降上百人同時加班、上百個家庭同時冒險,
這些制度的用意,就是叫我..不~~需~~要~~用~~『期望值』來冒險。
千分之一,也不行,也不需要。法官是這麼認為。
依法辦理、膽小會被開除嗎?
去受一個月的訓,我還聽到法官上課說:『公務員依法有阻卻違法的義務』
我咧。簽呈過我,耳聞不法不阻卻,我沒當『料爬子』就有有犯意聯絡與協助,危及我的月退俸,這是多大責任?
公務界風氣不應該在比:『ㄟ,你沒看那個科長更幾審也沒事啊?服務好,照陞官啊。』
我在營造廠受到的訓練是這樣:『小王,黃董總結中部C專案的履約風險樣態,很有道理,記得程序PQR多加那幾道ADE防火牆,剛剛法務發言很踴躍,記得會法務再加強一下。雖然上法院已經贏定了,怕公務人員繼續裝傻,我先去跟他們上級打招呼按奈一下,你發函停損,走穩點好。還有這年度叫計價的小姐去受履約訓練的簽呈下來了。』
營造廠,沒有一個經理人在賭期望值,風險都要上報老闆明確告知分析與預測流程,老闆同意才可以賭,也只有老闆可以賭,他會明確回答 yes or no。
你沒有盡責告知老闆?你沒有盡責教導下屬?待會等老闆的三字經、大小聲吧。教好是你的責任。
嬌滴滴的、打字的、計價小姐,都由律師教導『履約爭議法律訓練』3整天。
要收集證據是每個細節都收集,放著等著爭議。
我去過那麼多次『履約爭議法律訓練』,公務員大多是45歲以上主管級來參加,營造廠你有三年經驗約27歲就送來了,公司出錢。
營造廠、監造在業主前面裝白痴、裝孝帷。
要比『依法辦理』,你看誰比較懂法律?
這兩種團隊相比,我的老闆說『該案系承辦人權屬』、別人小孩死不完、收發文小姐不配合打個標籤說沒作過、職代不想代,送我一人跟營造廠對打,
我真有點不知為何而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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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有新人恐懼,怎不拿歷屆『書面函釋』、多版次『法律見解』、『判例研究』為之解說、專研呢?並主動告知程序瑕疵所致風險。
跟算結構題目一樣,弄半天,前面錯,全錯,後面大便擦不完。
真拿這些出來,土木職系新人哪來恐懼呢?
拜之、敬之,久留貴單位唯恐不及。
假如這些案例都是事實,恐懼也是事實,
我要問,為甚麼不能事先預防,持續改進呢?
公務單位會比營造廠還忙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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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承認,我待過的公務單位,沒有老闆是這樣『明確告知』,別人小孩死不完,
人事小姐明講,怪哉,全世界就土木這職系流動率最大,乾脆歷屆考上學長組成『土木警察保安總隊』,警察也沒這麼流動啊?是因為他們學弟學長制比較重?
更別提美國、日本建築工地現場,不要說材料堆砌,地上一顆1cmx1cmx1cm以上的石頭也沒有,專人固定時間清除,怕工人被絆倒,這樣還是全國就業環境最惡劣的3K產業,美日是舉國白痴?
反正,公務生活,真是『豐奢由人』,
你想冒險多撈點,一定有廠商陪你。我們看的懂,你們自己玩就好。
我只呼籲,給『不需要冒險多撈那幾萬的人』一個小小的機會,
房市高點喊很久,人口金字塔等統計資料告知,土地房子並不保值。
我已經結婚,租屋過日,生活不缺那幾萬,沒那種壓力需要冒險。
我們就是孬種,有機會一定去考『圖書行政職系』。
拜託,別勉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