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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了公部門,發覺大家都是重建設而輕維護,向上級爭取興建經費,且完成建設之後,卻編不出或者不編 [維護預算]。
比如說,上級單位補助,蓋了個小型公園,整體景觀還不賴,而公園平時的維護也就是廁所、草皮、垃圾,編個維護管理費用一年也差不多5萬。
興建完成後,就放任不管了,數個月後整體的感覺就變的很差,也沒人要去了,然後整個公園就濫掉了,諸如此類,原來很多錢就是浪費在這種重建設輕維護的措施。
如果政府的財政收入不再成長,且每年都興建那麼多需要維護的工程,應該會到某種極限,也就是說,在編不出維護經費的情形下,也甭申請興建經費了。
那也就是說,早在一開始就應該詳細計畫興建的地點或種類,避免到時候不能再蓋新的項目時,才在想說要放棄哪些項目的維護。
不知道各位的看法,一個優秀的公務員應該要是要思考,如何可以改善政府效能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