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昨天98.12.31我的新年禮物

小弟目前手上有件農路拓寬工程
現況是整條路都10M寬為獨目前在施工的是4M寬
前面拓寬完成的也是地主無償提供土地
目前在施工的地方也是,每個地主也都蓋了土地使用同意書
願意無償提供土地
由於這件工程是很早以前就規劃好要做的
大約10年以上有了,所以地主都有共識也在事前就把所需用地讓出來了
只有少數幾個地方是在事前就有的地上物,但目前是無用狀態
有爭議的是有排磚構的平房,外觀看起來良好,但是實際上是沒再用的
目前要拆掉約1/4所以會有整面牆都不見,地主要求要拆的話
要將失去的牆面用浪型鋼板(外面常見的鐵屋那種鋼板)修復
請問我可以拿公家的錢去幫民眾修復牆面嗎,雖然民眾已經犧牲自己的土地了
但是我覺得這樣做怪怪的,會不會違法造成圖利行為,居民當然有請民代出來協調
不過金額有點大,包商初估要6~7萬
還是最低估的價格,主要是包商不願吸收這筆錢,我也不是想凹包商
但是這是最好解決的方法,工程金額1000出頭萬
目前工程是有結餘款約10萬元
還是有什麼方法可以在不增加工項下支出這筆錢
我們是有編列新舊結構物修復費用及銜接費用不過加起來才4萬多
最多只能再多2萬
最壞的打算是跳過這段不做,這樣整條路就那邊凸出來,這樣會不會有問題
大約凸出2M~3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