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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登營造的風評、福利和工作情形如何呢?

技師執業:設計案、規劃案、簽證。
上班族:面試、面試心得、建設公司、營造廠、升遷制度、公司福利、工作經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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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篇文章 • 第 2 頁 (共 2 頁) • 1,2

文章由 jjq519 » 2010 10月 03 (週日) 12:15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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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wrencechen2004 寫:
胡 寫: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2/5882218.shtml

國道六號高架橋灌漿崩塌 7死3傷
【聯合報╱記者紀文禮、張家樂/南投縣報導】
...出事的C602A標由國登營造承包,崩塌的西行線閉合段高架橋面轉由小包新鴻全營造負責。...


看完這些資料, 呆過營造廠現場工程師的 同學, 就可以自動把故事串起來了,
這很常見啊.......
9百萬的local營造廠, 老闆娘當董事長, 報價很低, 55公尺高的灌漿高度, 這是他們第一次在這麼高的地方灌漿嗎?

登記新鴻全營造, 國登營造的技師, 這下可慘了..........

施工架計劃應該有蓋技師章.......

還有安全衛生人員, 鷹架工項品管人員.........

國工局工務段承辦人....大概得偵訊調查..



國登營造再分包給新鴻全營造 這是私下的分包 業主也不可能同意
名義上還是國登營造施工
依據契約規定 也是國登營造要負責
死去的外籍工人跟台籍領班 據說也是台籍領班找來臨時灌漿的 連台籍領班都沒有勞健保

不曉得以後工程契約是不是要規定承包廠商之分包商一律送主辦單位審查同意
進入工區的人員 一律由監造單位查核身份 非承包廠商員工或分包商員工一律不得進入工區(檢查其保險證明) 這樣或許可以避免非法外勞及沒有勞健保人員死傷問題

目前是僅有勞務委託契約有去明確規範這樣的作法
jjq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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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445
註冊時間: 2008 3月 18 (週二) 11:27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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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胡 » 2010 10月 05 (週二) 9:30 am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S9/5888274.shtml

國工局:國登是唯一包商
【聯合晚報╱記者謝蕙蓮/台北報導】 2010.10.04 02:57 pm
國道6號北山交流道發生七死重大工安意外,外界質疑工程經過層層轉包,小包工頭變雇主,安全堪慮。國道新建工程局表示,依照合約,國登營造是唯一包商,新鴻全和莊永和等都是「勞務承攬」,並非違法轉包。


嗯~~過了幾天,果然有了一個官方的定調說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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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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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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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自: 臺北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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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kctitan » 2010 10月 05 (週二) 10:47 am

在業界呆過一段時間的
應該都"聽"過該公司的"事蹟"... (印堂發黑)
如果您剛好是監造或設計者
請多多拜拜吧...
kctit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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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83
註冊時間: 2010 10月 05 (週二) 10:31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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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lawrencechen2004 » 2010 10月 05 (週二) 11:36 am

jjq519 寫:Q1.不曉得以後工程契約是不是要規定承包廠商之分包商一律送主辦單位審查同意
Q2.進入工區的人員 一律由監造單位查核身份 非承包廠商員工或分包商員工一律不得進入工區(檢查其保險證明) 這樣或許可以避免非法外勞及沒有勞健保人員死傷問題
目前是僅有勞務委託契約有去明確規範這樣的作法


Q1. 主辦單位一定不願意扛這責任。公務員想管的事情,越少越好。

Q2. 「非承包廠商員工或分包商員工一律不得進入工區」--->這是國登營造所管制,

一般土木工地都得作到,除非是管理不善。

「單一出口進」「該出口出」。門口都有保全人員。

管制材料、人員、土車進出。

但若是,半半施工,一邊施工,一邊通車,那就困難了,

我若是 營造廠,我就打這張牌,這是 國工局 主張。

要不然,國登營造 工地主任及工項工程師等 很難逃脫管理不善的問題。


「進入工區的人員 一律由監造單位查核身份」------->這我不曉得是誰提議的?

一般實務作法尚未看過耶。

中華工程派一個工程師在那邊檢查每個人進出嗎?

還是 中華工程分包給某保全公司,進行身份查核?
lawrencechen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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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924
註冊時間: 2009 10月 02 (週五) 9:05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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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jjq519 » 2010 10月 07 (週四) 5:30 pm

lawrencechen2004 寫:
jjq519 寫:Q1.不曉得以後工程契約是不是要規定承包廠商之分包商一律送主辦單位審查同意
Q2.進入工區的人員 一律由監造單位查核身份 非承包廠商員工或分包商員工一律不得進入工區(檢查其保險證明) 這樣或許可以避免非法外勞及沒有勞健保人員死傷問題
目前是僅有勞務委託契約有去明確規範這樣的作法


Q1. 主辦單位一定不願意扛這責任。公務員想管的事情,越少越好。

Q2. 「非承包廠商員工或分包商員工一律不得進入工區」--->這是國登營造所管制,

一般土木工地都得作到,除非是管理不善。

「單一出口進」「該出口出」。門口都有保全人員。

管制材料、人員、土車進出。

但若是,半半施工,一邊施工,一邊通車,那就困難了,

我若是 營造廠,我就打這張牌,這是 國工局 主張。

要不然,國登營造 工地主任及工項工程師等 很難逃脫管理不善的問題。


「進入工區的人員 一律由監造單位查核身份」------->這我不曉得是誰提議的?

一般實務作法尚未看過耶。

中華工程派一個工程師在那邊檢查每個人進出嗎?

還是 中華工程分包給某保全公司,進行身份查核?


小弟想表達的是 有些事件 會影響某些團體 給工程會施壓 於頒訂之標準契約內容增加
譬如派遣人員的勞健保 也是透過工程會 列入勞務契約業主規定查核的項目(於請領最後一期款時查核投保紀錄)

回過頭來
分包雖然契約沒有規定甲方如何查核 但會不會透過這次事件 勞工團體要求修改標準契約版本
強制規定業主去查核及如何查核

對於非法外勞規定 說不訂定也會透過這樣方式納入契約

結果就是 規定越來越多 工程採購契約不斷改版 雖然說 這些規定其他法律本來就存在
jjq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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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yao » 2010 10月 09 (週六) 8:52 am

登記新鴻全營造, 國登營造的技師, 這下可慘了..........

施工架計劃應該有蓋技師章.......

請問技師會受到什麼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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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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