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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 飛龍哥 » 2010 10月 25 (週一) 5:36 pm
還是老話一句正額名次在前卻無法選擇增額志願,表示這制度很有問題
由 考生 » 2010 10月 25 (週一) 5:40 pm
飛龍哥 寫:還是老話一句正額名次在前卻無法選擇增額志願,表示這制度很有問題解決途徑有二:一、透過立法程序導正。二、申請大法官釋憲。
由 當初何苦讀土木? » 2010 10月 25 (週一) 11:35 pm
考生 寫:於正額錄取人員分發完畢後,由分發機關配合用人機關任用需要依考試成績定期依序分發任用。這規定的公平性很有問題ㄚ,還是老話一句正額名次在前卻無法選擇增額志願,表示這制度很有問題
由 考生 » 2010 10月 26 (週二) 8:22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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