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木人

土木建築專業交流、技師證照、職場就業、軟體技巧交流的好所在。

跳到內容


進階搜尋
  • 討論區首頁 ‹ 職場討論分區 | Employment ‹ 職場就業、薪水待遇
  • 變更字體大小
  • 列印模式
  • 問答集
  • 註冊
  • 登入

現在的時間是 2025 6月 20 (週五) 1:03 am

建築師設計的人行陸橋(敵人撈過界)

技師執業:設計案、規劃案、簽證。
上班族:面試、面試心得、建設公司、營造廠、升遷制度、公司福利、工作經驗。
發表回覆
19 篇文章 • 第 2 頁 (共 2 頁) • 1,2

文章由 站長 » 2007 10月 28 (週日) 9:42 pm

加入土木人討論區粉絲團

▼ 參考資料

carver 寫:其實當我看到這篇文章時想到的幾個問題。
1.建築師可以承包陸橋工程嗎?
2.如果甲方把技師及建築師均列為資格範圍,那這陸橋肯定式建築師拿走了,因為沒有人會問你結構,只問你美觀,評審會認為結構本來就是你要解決的問題。所以土木人也須多點美學修養。否則以後只要陸上看的到的結構物,都被建築師拿走了。
3.當土木技師正如火如荼的修改建築法第十三條時,建築師(敵人)正悄悄的攻佔土木技師的地盤了。


這其實很明顯,發展到最後,會從美觀方面決定誰拿案子,這種現象就像是電子產品需要工業設計來加強外觀一樣。
土木人這方面還真的要多學點。
頭像
站長
Site Admin
Site Admin
 
文章: 1959
註冊時間: 2007 4月 14 (週六) 7:05 pm
  • 網站
回頂端

文章由 carver » 2007 10月 28 (週日) 9:51 pm

如果建築師沒有權設計陸橋,而這件工程又式建築師主導,那土木技師公會應該去抗議,應該由土木技師主導建築師輔佐才行。如現在的雜項執照,明明是擋土牆,卻由建築師主導,土木技師卻淪為小包。另外建築法第十三條是否也應開放給大地技師,消防設備師,電機技師等等呢?
carver
初階會員
初階會員
 
文章: 43
註冊時間: 2007 6月 14 (週四) 6:04 pm
回頂端

文章由 wEwE » 2007 10月 28 (週日) 11:53 pm

ivi 寫:要開放,可以啊,
拿建築物的設計監造權來換!


說真的

如果這事是我可以決定的

我會說:「土木、結構技師要做建築設計 OK 都開放! 」

我比較掛心的,是建築法規與技術規則若沒讀熟,貿然跳進來吃這餅會很可怕。
一些考上建築師自己出來開業的,都不一定搞的定了這些法規與公部門了。

我倒是希望技師能趕快來接收建築師的相關業務,有能力,能夠接的範圍都儘量接收吧,
也許那時當建築師的就終於可以好好做個設計了。
頭像
wEwE
初階會員
初階會員
 
文章: 8
註冊時間: 2007 9月 06 (週四) 8:55 pm
回頂端

文章由 wEwE » 2007 10月 29 (週一) 12:04 am

carver 寫:如果建築師沒有權設計陸橋,而這件工程又式建築師主導,那土木技師公會應該去抗議,應該由土木技師主導建築師輔佐才行。如現在的雜項執照,明明是擋土牆,卻由建築師主導,土木技師卻淪為小包。另外建築法第十三條是否也應開放給大地技師,消防設備師,電機技師等等呢?


呵呵 爲什麼是建築師主導?

上面不是講過了

因為當土木人努力運作大腦著精算著力學的時候,
建築人正努力的學著怎麼賣弄嘴巴與圖象,掰給業主聽的HIGH翻天,爽快的掏錢。

所以後來常常建築師變成靠一張嘴吃飯的人。

想想這要感恩阿 各位。

建築師可是挑最卑賤的那部份「業務性質」的工作來做耶,
像個皮條客一樣在街上給恩客業主賣笑,然後把業主帶進去跟眾紅牌技師們開房間。

在街上拉皮條好,還是躺著賺好呢?
頭像
wEwE
初階會員
初階會員
 
文章: 8
註冊時間: 2007 9月 06 (週四) 8:55 pm
回頂端

文章由 llmj » 2007 10月 29 (週一) 12:12 am

我想土木人建築人不應該為敵人之區分,大家都是站在不同的專業角度,讓整體環境變的更好。

誰主導陸橋設計這不是重點,因為設計費沒有工程費高,如果只看到設計費就說建築師撈過界,小弟認為言之過重,重點還是需要結構技師的專業,建築師是整合的立場,需要大家的配合。

另外,關於十三條的修法,對土木人幫助並不大,因為設計監造費沒有大家想像的好賺,台灣的制度下,建築師只是妓女,只是畫圖的勞工,土木人要加入嗎?可要三思而後行。

建築土木本一家,站長相當有心設立此站,小弟獻上無比的敬意,讚拉!
llmj
土木人一星會員
土木人一星會員
 
文章: 91
註冊時間: 2007 10月 29 (週一) 12:04 am
  • 網站
回頂端

文章由 ivi » 2007 10月 29 (週一) 12:29 am

llmj 寫:我想土木人建築人不應該為敵人之區分,大家都是站在不同的專業角度,讓整體環境變的更好。

誰主導陸橋設計這不是重點,因為設計費沒有工程費高,如果只看到設計費就說建築師撈過界,小弟認為言之過重,重點還是需要結構技師的專業,建築師是整合的立場,需要大家的配合。

另外,關於十三條的修法,對土木人幫助並不大,因為設計監造費沒有大家想像的好賺,台灣的制度下,建築師只是妓女,只是畫圖的勞工,土木人要加入嗎?可要三思而後行。

建築土木本一家,站長相當有心設立此站,小弟獻上無比的敬意,讚拉!


建築法第十三條的修法,其實得有很多配套措施,如果設計費率還是沒變,
餅還是一樣,那只是讓土木建築的生態更形惡劣而已。

真為未來業界的發展著想,
應該是得調高設計部份的服務費率,
然後開放監造業務給技師。
因為建築師光靠設計很難過活,
非得靠監造彌補一些回來,
甚至有些建築師非得靠綁規格,否則就活不下去。

而實務上,建築師重視監造的很少,
開放監造給技師,調高設計費率,
讓建築師該拿的錢,在設計階段就可以光明正大地拿,
也可以專心去拿設計案,不是比較健康的發展嗎?

不過說真的,要走到這步,真的是很難!
頭像
ivi
土木人一星會員
土木人一星會員
 
文章: 110
註冊時間: 2007 4月 17 (週二) 1:18 pm
來自: Taipei
回頂端

文章由 wEwE » 2007 10月 29 (週一) 9:18 am

ivi 寫:
建築法第十三條的修法,其實得有很多配套措施,如果設計費率還是沒變,
餅還是一樣,那只是讓土木建築的生態更形惡劣而已。


對 那您就說到重點了

所以重點本就不該是放在法定設計人與監造人該是誰來幹,
13條修不修就不是土建工程界想要改變惡劣生態的關鍵。

得先思考的是,台灣營建與土木工程產業的設計費率爲甚麼永遠都這麼低?
如果想的透這個問題,你就可以了解我上面爲什麼會說:

「認為法律可以改變世界的想法到頭來終將會是虛幻的。」
頭像
wEwE
初階會員
初階會員
 
文章: 8
註冊時間: 2007 9月 06 (週四) 8:55 pm
回頂端

文章由 ivi » 2007 10月 29 (週一) 9:35 am

wEwE 寫:對 那您就說到重點了

所以重點本就不該是放在法定設計人與監造人該是誰來幹,
13條修不修就不是土建工程界想要改變惡劣生態的關鍵。

得先思考的是,台灣營建與土木工程產業的設計費率爲甚麼永遠都這麼低?
如果想的透這個問題,你就可以了解我上面爲什麼會說:

「認為法律可以改變世界的想法到頭來終將會是虛幻的。」


呵,重點是,目前看起來的修法方向,
反倒是拓展建築師的執業範圍了,讓技師的生存空間更形狹隘了。

法律也許無法讓世界變得更好,
但它對整個國家社會的影響,絕對是很大的!

(落寞)
頭像
ivi
土木人一星會員
土木人一星會員
 
文章: 110
註冊時間: 2007 4月 17 (週二) 1:18 pm
來自: Taipei
回頂端

文章由 lee.jengru » 2007 10月 29 (週一) 10:28 am

講敵人是有點激動

但是建築師的執業範圍也真的有點大
比如耐震補強工作
建築師也可以拿案子
但是我們都知道,他會找配合的技師做
建築師抽佣金罷了

這種事
說坦白點
誰的勢力龐大
餅就有得吃!

加入土木人討論區粉絲團

lee.jengru
土木人一星會員
土木人一星會員
 
文章: 147
註冊時間: 2007 10月 15 (週一) 6:28 pm
回頂端

上一頁

發表回覆
19 篇文章 • 第 2 頁 (共 2 頁) • 1,2

回到 職場就業、薪水待遇

分享

誰在線上

正在瀏覽這個版面的使用者:沒有註冊會員 和 1 位訪客

    機關

  • 公共工程委員會
  •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 考試院考選部
  • 經濟部水利署
  • 內政部國土管理署
  • 台灣電力公司
  • 台灣自來水公司

    組織

  • 土木技師公會全國聯合會
  • 台灣省土木技師公會
  • 全國公務員協會
  • 行政院勞委會
  • 臺北市公務人員協會
  • 全國公務員協會粉絲團

    研究資源

  • 國家圖書館
  • 國立公共資訊圖書館
  • 臺灣博碩士論文知識加值系統
  • 全國法規資料庫

    友站

  • 建築人討論區

  • 討論區首頁
  • 管理團隊 • 刪除所有討論區 Cookies • 所有顯示的時間為 UTC + 8 小時
Powered by phpBB® Forum Software © phpBB Group
正體中文語系由 竹貓星球 維護製作